Page 152 - 水库移民产业扶持研究
P. 152
水库移民产业扶持研究
Research on Support for Reservoir Resettlement Industry
一、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非预期后果
(一)移民身份核定方式欠科学导致移民数量激增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对象包括原迁移民加上水库完工时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之
间的增长人口。在实践中,导致移民数量激增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移民身份
的传递性,如嫁入或入赘到移民家庭的非移民以及水库移民家庭的新生人口。移
民身份的传递性是移民数量激增的主要原因,如 1986 年某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
数约为 1000 万人,在 2006 年核定时扶持人数已经超过了 2000 万人。二是在新
建水库移民身份的确认及申报过程中,现行后期扶持政策即“17 号文”对自然
变化的人口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是将核定标准下放到了地方,这造成的一
个后果是对于一些特殊群体的认定标准不同,这在“一坝跨两省”的水库移民中
体现得更为明显。与此同时,在基层核定移民身份的过程中,由于政策在基层执
行中的偏差,存在将非移民认定为移民的现象,典型的如一些因为移民安置征地
引起的搬迁人口被认定为水库移民等。
(二)移民身份抑制了水库移民安置区的社会融合
水库移民安置区的社会融合是在移民与政府、安置地非移民、水库移民之间
的互动中实现的,而政府赋予的水库移民身份成为抑制水库移民安置区融合的桎
梏。一方面,水库移民身份抑制了水库移民与原住居民之间的融合。在水库移民
安置区,水库移民身份成为生产水库移民和原住居民“我群”和“他群”的一个
诱因,并在互贴标签和污名化的基础上,强化了二者之间的群际区隔。事实上,
国家政策赋予的水库移民身份在水库移民扶持期满后即可消除,然而在社会认同
层面,由水库移民身份引发的次生效应在短时间内难以消弭,甚至会延续到水库
移民的子代。另一方面,水库移民身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水库移民与政府的融
合。在水库移民与政府的互动中,水库移民身份在一些情况下成为水库移民“多
闹多得”的“弱者的武器”,而在水库移民抗争人数较多时,政府基于地方稳定
性考虑,很可能会被迫采取一种妥协态度。为促进水库移民安置区的融合,策略
性弱化水库移民身份成为下一阶段政策转向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持续性扶持诱发水库移民道德危机风险
由大坝建设引起的水库移民归根结底是政府主导生成的非自愿性移民,不同
于西方国家对水库移民只进行实物补偿,中国现行后期扶持政策规定,在对水库
·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