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8 - 政府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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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y and Practice of Government Digital Transformation
                政府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



             企业和个人等多元主体更加重视数字伦理、提升数字素养,实现数字化时代的协
             同治理,迈向更加美好的数字生活。其中的关键,是明确造福人类、可持续发展、
             公众利益优先、共享科技红利等科技伦理原则,并通过制度安排、产品设计和服
             务规范,嵌入数字技术研究与应用的各个环节。

                 对于生活在数字化时代的个体而言,数字素养意味着如何更好面对生存方式
             和生活方式的数字化。今天,人们越来越多地独自面对各种电子屏幕和数字界面,
             每个人的注意力和行为数据也成为数字技术持续获取的目标。这一趋势不仅产生
             了隐私保护、信息茧房、大数据杀熟、算法歧视与陷阱等问题,还造成了注意力

             缺失、游戏与短视频成瘾等心理与行为失调。改变的关键,在于个体能够在数字
             生活实践中反思数字技术对人的认知与行为的影响,学会自我调适、适度节制,
             让自己掌握信息获取和遨游数字世界的主动权,而不是被碎片信息所淹没,甚至
             沉溺于数字娱乐不能自拔。要让数字娱乐和虚拟生活成为现实生活的补充,进而

             借助虚拟生活改善现实生活的质量,让数字技术服务于现实所需。
                 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
             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生活福祉。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让科技造福社会和人民,
             需要全社会提升数字素养,让科技成为自我实现与追求美好生活的阶梯。


                 一、从“信息素养”到“数字素养”的演变

                 “信息素养”一词最早由美国信息产业协会前主席 Paul Zurkowski 于 1974
             年提出,他认为“信息素养”是“利用多种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资源使问题得到

             信息解答的技术和技能”。此后,“信息素养”的概念逐渐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
             应用和传播,但其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信息的获取、分析和运用之上,无法适
             应数字化时代发展的大趋势。随着新一代数字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的热度正
             在被一个新名词——“数字化”所取代,“信息素养”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外延,
             传统“信息素养”的概念解释力已不能适应数字化实践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

             “数字素养”的概念开始被提及和重视,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和完善。与之不同的
             是,“数字素养”的概念更为强调公务员应当具备推动数字化发展的一系列知识、
             技能和价值要求,是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概念体系。但必须强调,对“数字素养”

             的理解和阐释必须建立在“信息素养”的基础之上。因为,“信息素养”是元素
             养,“数字素养”概念的提出离不开“信息素养”等其他素养概念的支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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