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政府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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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地方政府的数字化转型
失,出于自身利益考量,不愿提供数据;第二,法律规范和考核机制不完善。自
2015 年以来,虽然已有相关立法和政策文件不断出台来促进政务数据共享,但
由于具体标准不够明确,一些部门以此为理由拒绝提供数据;第三,存在惰性和
“路径依赖”。部分部门因习惯于固有的工作模式,从而形成路径依赖,缺乏动
机和激励参与数据共享。
“不愿共享”表面上看只是政府部门因循守旧、墨守成规,实质是地方采取
的部门保护主义策略,通过拖延、消极抵制或者提供一些次要数据以应付明面上
的指令,从而达到保全自身利益的目的。
2.“不敢共享”
“不敢共享”是指政府部门考虑到数据共享后可能带来的风险从而不敢将部
门数据贡献出来供流转和共享。主要包括:第一,害怕暴露问题数据。一些政府
部门可能原有数据不够真实和精准,害怕由此引发相关问责;第二,安全保密大
于共享观念主导。一些部门以《保密法》为理由,认为数据安全头等重要,因此
倾向于采取封闭保守的行为,以避免数据泄露的风险。
“不敢共享”本质上是一种不作为的工作态度,是一种保守心理下的“鸵鸟
心态”,通过观望等待,以守为攻,没有意识到当前一体融通的时代背景及要求。
3.“不能共享”
“不能共享”是指受客观环境限制,政府部门间难以按质按量地进行数据流
转和共享。原因有三:第一,“信息壁垒”依然存在。信息在横向之间的流通障
碍尚未完全清除,部门间壁垒依然难以跨越。第二,统一的共享标准体系还需完
善。标准共享体系是支撑共享数据有效流转的基础,同样,标准不统一会给共享
的发生造成困难。第三,管理体制存在弊端。管理的权责体制需要进一步地厘清
和明确,所需经费支持也未完全到位,这些都增加了共享的困难。整体而言,政
务数据共享在政策与实践两个层面都体现得尚不充足。在政策要求层面,政务数
据共享还处于探索尝新阶段。而在共享实践中,共享数据大多是表层或统计数据,
深层及原始数据可能仍保留在各职能部门内部未参与流转。
(二)数字政府跨部门数据共享的困境
当前关于数字政府建设中跨部门数据共享困境的研究众多,虽然角度各异,
但将其进行归纳整合后,可以发现政务数据共享困境主要可分为职能上的协作困
境和技术上的执行困境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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