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政府数字化转型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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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地方政府的数字化转型
全据以平等协商、分工协同处理社会公共事务,完成协同任务。混合式协同过程
中通常既包含串联式协同,也包含并联式协同。由于社会公共事务的处理通常是
一个复杂的过程,在总的任务中夹杂众多子任务,而协同系统本身又是一个复杂
的系统,在总的系统中包含诸多子系统,加之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因而协同
任务的完成过程必定是复杂多变的过程。所以在大多数的情形下混合式协同最为
常见。
2. 在工作流的层面
协同治理由分散式工作流和聚合式工作流构成。分散式工作流通常含有多个
工作流的引擎,各个引擎独立发挥功能和作用,相互间依赖信息的共享和交换实
现公共事务不同节点的处理,完成各自的任务。在协同的过程中,为了完成特定
的任务,不同的工作流引擎之间可以相互调用,某一个工作流引擎也可以被颁布
到其他的工作流引擎上发挥作用。聚合式工作流通常只通过一个工作流引擎来控
制所有的协同活动,协同过程中所有环节和部分都围绕一个工作引擎流展开,并
且最终都需汇聚到这个工作引擎流上来。由于聚合式工作流在面对大规模复杂性
社会公共事务时常常不能迅速有效发挥功效,治理过程也表现出僵化和迟缓,因
此除了针对性质较为单一,处理相对简易的社会公共事务外,分散式工作流更为
常见。
3. 在行为路径层面
协同治理一般由以组织为中心的行为路径和以社会公众为中心的行为路径构
成。以组织为中心的行为路径即以政府、社会组织或经济组织为中心,所要处理
的社会公共事务通常借由这些组织发起并推动,问题的解决也主要围绕相关组织
的诉求展开,组织(包含各种组织)主导协同治理的方向与进程,治理效果也由
相应组织予以确认。以社会公众为中心的行为路径是以社会公众的诉求为治理动
力来源,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要求、为社会公众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为目标
选择,因此社会公众的诉求主导协同治理的方向与进程,而最终的治理效果则以
公众的满意度为衡量标准。
4. 在效应层面
协同治理通常表现为正效应、负效应和无效应三种情形。协同治理过程中
参与协同各方从各自利益和诉求出发,经由谈判、讨论、妥协、合作的路径,
形成重复博弈的集体理性,体现帕累托改进,产生“社会增进效应”(Soc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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