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新时期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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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探析
                    Analysis of Theory and Practice of Archives Management in the New Era


            也就是所谓的“让历史告诉未来”,从而将过去、现在和将来联系在一起,维系
            人类社会的时空统一性与整体连续性。所以,人们一般由此将档案看作是一种历
            史文化遗产。当然,它不是人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全部,而是其中具有基础性支撑

            意义的重要部分。
                3. 档案具有确定性

                档案内容信息具有清晰性和确定性。换句话说。档案所记录的内容是清清楚
            楚、明明白白的,而且这些清晰、确定的信息内容又依附于一定的物质载体形式
            而存在的,二者缺一不可。这是档案区别于最为邻近的事物——文物的根本点。
            没有载体形式的原始性信息不能成为档案;没有清晰、确定的信息内容的原始记

            录物也不能成为档案。
                4. 档案具有原始记录性

                档案是人们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原始性信息记录,对以往社会活动具有
            直接的原始记录作用。所以,学术界一般认为:“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特
            性之一,是档案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规定性所在。但这一本质属性在现实中和
            许多复杂事物的本质特性一致,并不是表现得很固化,而是具有明显的相对性和

            动态性特点。因为事实上,并不是除了某种具体的信息物,其他都不是档案,而
            是许多信息物只要对于人们理解、考证以往的历史事实具有程度较高、最可信赖

            的原始作用,人们就会将其视为档案,并将其作为档案来保存、使用。这也是档
            案的实际存在形式广泛复杂、多种多样的根本原因。从信息理论和人类之所以保
            存、使用档案的心理根源及实际需求角度讲,档案实际上是人类追求信息的确定
            性和可靠性的产物,是社会实践必须有确定、可靠的信息支撑方能有效进行的现

            实需要的产物。
                原始记录性是档案具有可靠的凭证作用的原因所在。因此,保持档案的原始

            记录性就成为档案管理与利用工作中的一项神圣职责。我们应该明确,无论何时
            何地,都不允许任何人改变档案的原始信息内容记录的状态,否则就会档案失真,
            从而造成历史事实的扭曲。在中国,档案的原始记录性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中
            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对损毁、涂改、伪造档案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各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每个公
            民必须依法保护档案的原始面貌,维护好历史真实性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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