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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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城市交通



             注意力集中,特别是在过渡地段。
                 实施方向性变向交通的条件如下:
                 ①道路上机动车道数应为双向 3 车道以上。

                 ②交通量方向不均匀系数大于 2/3。
                 ③重交通方向在使用变向车道后,通行能力应满足要求;轻交通方向在去掉
             变向车道后,剩余的通行能力应满足交通量的需要。
                 ④在城市道路上使用时,应在信号控制交叉口的进口道上相应地增加进口道

             车道数。
                 实施非方向性变向交通的条件如下:
                 ①非机动车借用机动车道仅适用于一块板,两块板的道路,借用后机动车剩
             余车道的通行能力应满足机动车交通量的要求。

                 ②机动车借用非机动车道时,剩余的车道应能保证非机动车通行的安全。
                 ③行人借用车行道适用于中心商业区,除定时步行街道外,要对机动车流进
             行分流疏导和控制。
                 对于方向性和非方向性变换车道中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相互借用的情形,

             可采用变换车道标志和交通信号显示进行动态控制,使用锥形交通路标进行分隔。
             对于非方向性变换车道中行人借用车行道的情形,可采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
             传公告及轻质材料护栏等分隔设施。
                 (三)禁行管理

                 禁行管理是指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条件,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实行的某种限
             制管理。禁行管理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
                 ①时段禁行;根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不同高峰时段,安排其不同的通过
             时间。

                 ②错日禁行;某些主要街道规定某些车辆单日通过、某些车辆双日通过,或
             牌照为单数的规定单日通过、双数的双日通过。
                 ③车种禁行;禁止某几种车(货车和各类拖拉机)进入城市街道和城市中心区。
                 ④转弯禁行:在某些交通拥挤的交叉口,禁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左(右)转

             弯,有些专门禁止非机动车左转。
                 ⑤重量(高度、超速等)禁行;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按规定的吨位(高度、
             速度)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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