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城市规划与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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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城市规划体系



                 (二)住宅及其环境
                 住宅及其环境历来是城市建设的基本问题之一。20 世纪以来,汽车和高速
             交通的发展,使居民对交通安全和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美国社会学家

             佩里通过对邻里社区问题的研究,于 1929 年最先提出“邻里单位”的概念(见
             图 2-3)。他主张以城市干道所包围的区域作为基本单位,建成具有一定人口规
             模和用地范围的邻里。邻里内除了住宅建筑外,还有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各项公

             共服务设施和绿地,因而形成一个舒适、方便、安静、优美的居住环境。邻里规
             模的大小一般按小学校的合理规模来进行控制和计算,以此保证小学生上学不必
             穿越干道并在合宜的步行距离之内。邻里单位内的公共建设和活动场地,应布置
             在中心或其他合适的位置。但商业中心一般应设在外围交通方便处。单位内应避
             免过境交通,以保证居住环境的安全和宁静。美国建筑师斯坦因 1933 年规划的

             雷得布恩新城(位于纽约附近)被认为是最早根据邻里单位理论进行设计的范例,
             被称作是汽车时代城市结构的“基层细胞”,设计中采用的尽端式道路系统,后
             来得到广泛的应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西方国家大量的住宅建设和城市改建

             任务中,邻里单位理论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但从 20 世纪 60 年代起,这种理论
             开始受到了一些社会学家的批评,认为它不能完全满足现实社会生活多样化的要
             求,因而一种社区规划理论逐渐发展起来。
























                                     图 2-3  邻里单位规划示意图

                 20 世纪 50 年代苏联推行的居住小区也是一种居住区规划的基本结构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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