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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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两种奇异的社会现象——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




               即是说帝国时代这个走向灭亡的罗马奴隶社会,只是走了奴隶社会一般发展过程的前
               段,由于特殊的外因作用而走向了灭亡,中世纪正是这个“灭亡时代的产物”。因
               而是建立在王权政治这样一个基础上的封建过程。王权政治是一个特定形态的社会发
               展到其“中点”时代的产物,它的出现是基于一个特定的所有制关系的,这个关系即
               是分封。所谓分封,即是国王将国家的土地分封于臣下,以换回臣下对自己的拥护,

               从而维持自己的统治。这个以土地分封而维护统治的政治形式,即是王权政治。如西
               方城邦时代的王权政治、希腊化时代的王权政治、中国原始文明时代的王权政治,以
               及我们正在讨论的罗马帝国时代向着中世纪质变时代的王权政治等等。这些王权政治

               的产生,都应由所有制关系的分封、形态过程的“中点”性去解释。中世纪即是从这
               样一个基础上脱胎而来的。因而它也必然要从这个“分封”“中点”开始自身的发展
               过程,“中世纪盛行的封建主义,是以封地的分封和占有为基础”即是如此。这与中
               国封建社会中那一小生产的汪洋大海性是大相径庭的。分封是国王以国土的分封换回
               臣下对自身王权的拥戴,从而维护自己的统治。但分封是以实物换回双方相互忠诚的

               关系,因而这种关系也就不会有譬如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作保障,它只能表现为一种契
               约平等关系。正是这种契约平等关系,演绎出了一幅别具特色的中世纪文化。“西欧
               中世纪政治史的一大特色,就是各种政治力量,各个阶层和个人积极的权利斗争,这

               里没有逆来顺受的消极怠惰,每个人,每种团体和社会力量,都积极地维护和争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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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己的权利。各种政治势力之间进行着无休止的较量 。”中世纪人与人之间的这种较
               量与斗争,本质上是民主赋予的自由权利。自由是人与人对立的根源,正是中世纪社
               会上人们秉有的那一政治上的自由,也才使人们有权利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进行斗
               争。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显然就不存在这样的权利斗争的现实。在那里,社会是和谐统

               一的整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严格规范于等级森严之中,君礼臣忠、父慈子孝、兄
               友弟悌、夫唱妇随、朋友有信,这些都是人们本能恪守的信条,“越雷池一步”是东
               方人不会想象的。由此而导致的必然是和谐统一的王国。中世纪就不同了,中世纪的

               王权分封从而契约关系,决定了中世纪现实的另一幅画面。它使人与人之间双方的权
               利和义务永远是相互的。“领主虽然比封臣具有较多的权利承担较少义务,但却没有
               对封臣的绝对统治权。封臣必须忠于领主,服从领主的公正统治,但以领主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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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统治为前提 。”但在中国,君主意志即是法律,权力是君主的专利,臣民只有
               顺从,没有反驳的余地。中世纪的契约平等在东方封建社会中是不存在的。在东方有

               的只是独裁,只是逆来顺受,东方有的是等级严森的道德利他,自由乃是他们思维中
               先天就缺少的遗传基因。与东方相比,西方中世纪社会里人们则享有着较为充分的自

               a  《传统》,第 513 页。
               b  《传统》,第 5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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