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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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
                     ——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一)


             由权利。“整个中世纪,在教会与国家之间、国王(皇帝)与诸侯之间,领主与陪臣
             之间,各国主教与教皇之间,总之上下左右之间,进行着无休止的纵横交错的权利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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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 。”中世纪社会是一个永远动荡、不平静的过程。这与东方的和谐统一是恰成对
             比的。但正是这种“动荡”,这种“不平静”,显示了西方人在政治上的自由性。西
             方中世纪这一“动荡”,本质上是自由的产物,是中世纪人享有的自由,使中世纪走

             出了这样一个“动荡、不平静”的历史过程。反之,正是这一“动荡”反映着中世纪
             社会里人们享有的政治上的自由与民主。
                  与自由联系在一起的是法制。中世纪政治上的自由决定了中世纪也必然表现为一

             个法制社会(当然这个法制是一个由被统治逐步走向占统治地位的法制)。中世纪过
             程即是由习惯法走向成文法、最终向着法的统治地位质变的过程,“从襁褓时代起,
                                                                   b
             中世的政治思想就一直在法学的框架内,在法律内被理解 ”,正是对中世纪法制过
             程性的描绘。“在中世纪、法学远比政治学发达,法律的地位受到教俗双方的支持和
             肯定。法律对社会的控制作用远超过政治控制。罗马法复兴以后,法学家充任了政府

             官员和国王顾问,甚至大多数教皇都是法学家。法学的推论方式、法律的基本概念、
             规范、原则,被直接移植于政治领域,用来表述政治思想。中世纪政治理论的很多内
             容是从法学和法律体系析出来的。所以它们带着法律的痕迹。直到近代的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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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仍大量使用从中世纪来的法律概念和原则 。”
                  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中世纪这个西方封建社会中,自由、法治作为它
             的文化形式所处于的主流地位性。
                  西方进入近代以来,公平、正义、法制更是走向了它的“文明形式”。西方近代的
             自由平等,正是它们祖上的公平、正义本身。西方近代以来的自由文化,只不过是西方

             历史源头上那一法制、公平、正义跨入的“文明”形式而已。实际上公平法制作为一种
             文化形式,也即是自由文化。西方近代以来的历史,是高歌自由、法制,高歌公平、正
             义的历史,因而西方历史也是自由、法制、公平正义作为一种文化贯穿其始终的历史。

                  纵观整个西方历史,民主自由的传统性是清晰的。东方历史是道德文化贯穿其始
             终的历史,西方历史是公平自由贯穿其始终的历史;西方人崇尚自由平等,正如东方
             崇尚道德利他一样。道德是一个温和的字眼,它给人以温暖,使人感动;而公平自由
             则满载着热情奔放,它给人以勇敢,使人自信。履行道德是人的美德,热爱自由、公
             平同样如此。自由、道德双双皆为人间“天使”,共同塑造着人间华美的篇章。

                  尽管道德、自由在作为人的美德上,享有着共同的荣誉,但双方却有着不同的性


             a  《传统》,第 517 页。
             b  《传统》,第 382 页。
             c  《传统》,第 38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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