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5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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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上)  东西方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形式决定了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




               确地指导人们的行动,使人们能够不是固守在自己所认为正确的那一绝对性之中,从
               而给僵死的绝对空间注入了一缕相对自由空气。
                   老子不仅揭示了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的客观规律,同时也向我们阐述了矛盾双方相
               互隐伏、相互孕育的规律性。如老子在 58 章中所说的“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
               之所伏”即是如此。这也即是说,任何事物背后都隐藏着自身对立面,成功背后隐藏

               着的是失败,失败背后同样隐藏着成功,这正所谓“失败乃成功之母”。老子以此教
               导我们,要我们对已取得的胜利,不要沾沾自喜,非理性地陶醉于其中。因为这正是
               人们在无意识上放松斗志的时刻。人们往往因胜利而冲昏了头脑,导致了思想上的麻

               痹,对取得的胜利所付出的那一艰辛总有“告一段落”、该“大享其成”之感,这也
               就给了对方以可乘之机,从而使已获得的胜利未能得以保持。这种例子在历史上和现
               实中都是屡见不鲜的。反之,只要我们牢牢把握住矛盾双方的这种关系,理性地面对
               失败,同样可以扭转败局、转危为安、转败为胜,如此等等。
                   一个生命体的存在,它最本质的东西就是其求生的本能性,只有这种属性,也

               才能使得它作为一个生命体的存在成为可能。这个属性,即是人们常说的“趋利避害
               性”。这种属性,别说在人,在动物那里,即使在植物界,我们也依稀可见。哪个地
               方肥水充足,植物的根就往哪里伸;哪里有空间有阳光,植物的枝叶就向哪里扩展。

               把这叫作植物的“趋利避害性”,是不为夸张的。当然“趋利避害”概念的出现,是
               为人的非社会性行为而设置的。人是从动物而来的,当然也有动物的本质属性。但真
               正到了人这里,“趋利避害”已非其本质属性了。尽管在很多地方,人们仍然摆脱不
               了这一属性的束缚。在人这里,对“利”当然都有一种向往,但并非因此而见“利”
               即趋;“害”更是每个人都不愿意迎接的来客,但并非因此而见“害”即避。这些都

               是并不费解的,也是客观的事实,否则社会也就不会存在了。人对动物式的趋利避害
               性的摆脱,是人的社会性的表现形式。老子有很多思想即是这样教我们的。《道德
               经》22 章中老子说道:“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
               能与之争。”老子指出委屈可以保全,不见利就上,虽有点委屈,但可保全一切,处
               低虽矮人一等,但可得盈满,弃“趋利”虽使人暂时失去了“利”,但人们得到的却
               是更多的东西,那是“全”“满”“多”“新”“盈”。这即是老子辩证法思想。老
               子教我们,在利害面前,要摈弃那种动物式的应对方式,以一种委婉的手段与方法去

               参与、去面对。如果说辩证法在通常意义上是对矛盾对立统一的一种认识的话,那么
               在这里,老子教给我们的,则是实践上的辩证法。他要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在物质实
               践过程中,时时遵循着“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敞则新”的思想方法,以“不自

               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为行为规范,去赢得“故明”“故彰”“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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