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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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
                     ——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二)


             抗衡的现实,决定了相对主义等二元论思想的产生。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
             能看到的,关于这点放在后面再讨论。庄子他们的相对主义即是这一现实的必然产
             物,是庄子他们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政治内部矛盾专制、民主双方处于相持的现实,
             决定了庄子他们思想上的相对主义。这个“相持”当然是中国奴隶社会末期“政治反
             馈”时代那一“终点相持”。

                  对老子辩证法走向的相对主义,在庄子之前的惠施、公孙龙就已经开始了。惠施
             的“合同异”和公孙龙的“离坚白”,即是对老子辩证法两个片面发展的形式。惠施
             的“合同异”表现为辩证法的左翼,这实质上也即是相对主义;公孙龙的“离坚白”

             则表现为辩证法的右翼,这个右翼实质上也即是诡辩论。这里我们来看惠施的相对
             主义。
                  惠施属于名家学派的代表人物,惠施的思想是老子辩证法走向相对主义的开端,
             只是其著作均已失传,我们对惠施思想的了解,只是依据《庄子天下篇》中所保存的
                                                                                       a
             惠施的十个结论性命题。而这十个命题也就成了我们研究惠施思想的唯一材料了 。
                  惠施思想总体上是相对主义的。但其中也包含着深刻的辩证法因素,譬如他所
             说的“天与地卑,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同上),即是对辩证
             法的表述。“天”“地”是高低之意,是两个对立的矛盾范畴。“天与地卑”是说天

             与地一样高,双方之间没有质的区别,从而导出了矛盾对立统一的辩证法思想。实际
             上,“天与地卑”是对辩证法的典型的揭示,它以“天”“地”这一对立的矛盾范
             畴,揭示了矛盾对立面统一的辩证法。但是,通常人们对“天与地卑”都是作了如
             此理解,认为“天与地卑”这一思想的产生,源于人们从远处观察事物的结果,认
                                                                              b
             为“从远处看去,天、地相接,因此,相异之天地,实际是相近的” 。由此导出了
             “天与地卑”的结论。实际上,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不科学的。对立面的统一是矛盾
             的本质,这一本质是由对立双方的内在联系决定的。认为远远看去“天地相接”因
             而是“天与地卑”,这样的理解就未触及矛盾的本质,离事物的辩证法更是相去甚远

             了。对立统一是矛盾的本质,双方是以互为前提而存在的。比如高、低这一对立的矛
             盾。“高”是以“低”为前提的,没有“高”就无所谓“低”;同样,没有“低”也
             就无所谓“高”;所以作为对立的矛盾“高、低”双方是相对而存在的。矛盾双方那
             对立的统一即根源于此。“山与泽平”也是同样的道理。“天与地卑、山与泽平”乃
             是对事物辩证法的揭示。它表述了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同样,惠施的“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也是对矛盾对立统一的揭示,是
             对事物辩证法的表述,是从事物向着自身对立面转化的本质属性中所得出的结论。

             a  《同一史》,第 56 页。
             b  《同一史》,第 5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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