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9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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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上) 东西方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形式决定了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
所谓“状同而为异所者”。我们知道,利己性是人的生物本能,在秉有利己性的两个
主体那里,双方之间的对立是必然的。正是由于甲、乙双方属性上的这一同一性—利
己性,也就使这双方的相处必然产生对立冲突,从而使甲乙双方“虽可合,谓之二
实”。正是这个“二实”使甲乙双方失去了它们作为矛盾所具有的内在联系,而变成
两个独立的、相互外在的存在物了。这个甲乙双方走向的对立冲突从而呈现出的双方
的相互独立性、外在性,这个荀子所谓的“二实”,正是甲乙双方之间的形式矛盾
性。甲乙双方作为一对有着同一属性(比如利己性)的矛盾主体,双方“虽可合,谓
之二实”的形式矛盾性乃是必然的。民主形态的社会,这个使人人都带着利己性的社
会,即是这样一个形式矛盾的政治现实。是政治上的民主赋予人的同样的自由利己
性,使该形态的社会表现为一个“虽可合,谓之二实”的形式矛盾的海洋。当然,荀
子是看不到民主政治与形式矛盾双方间的内在联系的。
与之相反,“异状而同所者”这个“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则是矛盾双方属性
上恰好对立的现实。很显然,这种矛盾主体属性上的对立,只要处于同一过程之中,
双方则必然统一。比如甲利己,乙利他,此时如果甲乙双方处在一起,那么甲乙双方
的和谐统一乃是必然的,这是每一个能吃、喝、住、行的人都能作出证明的。这里,
甲利己、乙利他双方是作为“异状”而存在的,正是甲利己、乙利他这个“异状”
处于了同一过程,因而也是他们双方那“异状”开始发生关系从而“谓之化”那样一
个过程时,他们双方的那一“异状”也就表现为“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了。这就
是荀子“异状而同所者”的本质内涵,它揭示了矛盾对立统一的客观规律。荀子所揭
示的这一对立统一的客观规律正是矛盾的辩证形式即辩证矛盾。社会也是一个矛盾过
程。专制形态的社会(如原始社会、封建社会)就是这样一个辩证矛盾的过程。是君
主的独裁利己、臣民的道德利他这一事实上的社会政治内部矛盾双方属性上的对立
性,使社会走向了一个统一的辩证矛盾过程。是专制政治的现实决定了社会意识形态
上的道德性,从而社会矛盾主体双方属性上的对立性(君利己、臣利他),使社会走
向了和谐统一的现实。这个和谐统一的现实正是包含矛盾于自身中的那一辩证矛盾。
是专制形态的社会政治上的专制性,决定了该形态的社会必然表现为一个辩证矛盾的
过程;这正如是民主形态的社会政治上的民主性,决定了该形态的社会必然表现为一
个形式矛盾的过程一样。当然,对专制形态的社会必然表现为辩证矛盾的那一内在机
制,荀子是不会看到的。但是荀子能看到矛盾双方属性上的对立必然使它们双方走向
统一的客观规律性,却是他对认识上的一大贡献。
荀子通过“同状而异所者”“异状而同所者”,揭示了矛盾的两种形式即形式
矛盾与辩证矛盾,揭示了形式矛盾、辩证矛盾由以产生的本质根源。可以说,这是中
国文化史上对形式矛盾与辩证矛盾所能作出的最精辟的阐述。因而也是荀子的一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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