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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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上) 东西方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形式决定了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
点去诠释“义”“利”这一矛盾关系的。这种“义利”同一的观点“和《尚书》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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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的‘正德、利用、厚生’的观念完全一致。 ”
然而,对“义、利”双方同一性的理解,随着儒家学派的创立,即发生了戏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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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变化,它从双方同一骤而变为对立。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正是
这一对立的典型形式。在孟子那里,同样如此,他同样坚持“义、利”对立的观点。
在同梁惠王一次相见时,孟子说过这样一段话,“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苟
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
而已矣,何必曰利。”(《孟子·梁惠王上》)显然孟子不愧为儒门亚圣,紧步孔子
后尘。将“义、利”截然分开,从而显示着他“义、利”对立的儒家观点。到汉代董
仲舒那里,“义、利”的对立更是走向了明晰化。董氏认为,“仁者爱人,义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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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接着董仲舒给“义、利”这对概念作了如是规定,他说:“正其宜(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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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很显然,和孔孟一样,董仲舒同样持“义利”对立
观点。他的“正其宜,不谋其利”显示着“义、利”双方的正相对立性。他要人们只
讲道德利他,而不要计较个人得失;他的“明其道,不计其功”同样如此,同样要人
们只是遵守儒家道德规范,而不去张扬功利、得失。显然,在董仲舒那里,“义、
利”双方的关系与孔孟相同,而与墨子、《易传》的观点相反。
我们知道,《左传》《国语》《尚书》《管子》它们都出于春秋时期。这样,
我们就应想到这些思想,它们“义、利”双方同一的思想,与春秋时代的政治现实的
内在联系性。而到了春秋战国之际以至战国时代的孔子、孟子那里,“义、利”关系
却由这里的“同一”而走向了对立;而更为奇怪的是,在与孔孟同时代的墨子那里,
“义、利”双方却仍是“同一”的,同时也即是这个时代,或比《墨子》稍晚的《易
传》那里,却也和墨子一样,也持“义、利”双方同一的观点。然而,到了汉确立后
特别是董仲舒时代,“义、利”双方又走向了对立。从此,这个对立即成了贯穿中国
封建社会始终的一道文化主线;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过程中,“义、利”始终是处于
两个正相对立的范畴,直到中国封建社会的灭亡为止。
事实上,“义、利”作为一对概念,本质上也就是道德与自由的关系、利他与
利己的关系。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有的人持“义、利同一观”,有的人持“义、
利对立观”,从而表现着对“义利”持有的两种对立的观点呢?并且在对特定的时代
上又是如此的复杂?为什么春秋时代的《管子》持“义、利”同一观,到春秋战国之
a 同上书,第 156 页。
b 《百问》,第 208 页。
c 《新论》,第 158 页。
d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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