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2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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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
                     ——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二)


             之中。正是这样的专强、民弱的现实,决定了中国封建社会从确立开始的历代都始终
             处于“重礼制、轻法制”的文化氛围之中,它未能突破这一“氛围”乃是必然的。是
             专制不产生“私法”的必然性,使中国封建社会历代始终遵循着“重礼制轻法制”的
             文化规范。
                  2.民主决定法制(私法)的必然性

                  民主决定法的必然性,这个法当然是私法意义上的法,或以私法为主,公法为辅
             的法律形式。和专制政治是一人当权、君主独裁相反,民主政治则是人人平等、个性
             自由。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必然属性。所谓民主,即是政治上的平等和自由,西方社会

             即是这样一种现实。但是,政治上的平等和自由,最终还要由经济来说明,离开了物
             质经济也就无所谓什么平等自由了。民主的平等与自由实际上也即是对私有财产支配
             上的自由。自由支配自己的私有财产,乃是政治自由的本质内涵。这即是说,自由本
             质上是对私有财产支配的自由。民主与专制是私有社会过程中两种对立的政治形式。
             是一人当权和人人平等的对立。民主是对专制的否定。在民主政治的社会里,生产资

             料的所有权也必然是对专制所有的否定。这个否定即是民主所有(即个体所有)对
             专制所有的否定。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正是民主私有的必然产物。通过法律,维护
             财产的私有性,从而使私有财产具有了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由于法的维护,在对私

             有财产的支配上,人们也就具有了自己的绝对权力,从而显示了私有主体(即全体公
             民)在政治上的自由性。这即是民主社会中政治自由的物质内涵。所谓自由,本质上
             即是支配私有财产的自由。
                  民主政治是生产力走向先进时代的政治形式、生产关系。这种先进生产力从而民
             主政治又是以生产资料在私人手中的高度集中为表现形式的。在这样的现实中,社会

             已经有义务和职责,以国家的身份和名义去保护这些私有者,因为这些私有者对整个
             社会的生存与发展已经处于一种举足轻重的地位,并发生着巨大的物质基础的作用。
             只有对这些私有者的保护才能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这是一个极浅显的道理。这个以

             国家名义去保护私有财产的手段即是法律。当然是私法意义上的法律。这即是民主社
             会中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的原因,因而也是民主政治必然法治的原因。由于法律对私
             有财产的保护性,从而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性,这也就使着人们在对私有财产的
             支配上具有了自己的绝对权力。如以自己的私有财产去支配他人劳动,或以自己的私
             有财产去换回自己所需的商品等等。这个支配私有财产的过程,也即是与他人发生经

             济关系的过程。在这个人与人的经济关系交往中,每个人都是以自由从而利己性去行
             使自己的权利,去与对方发生经济关系的。所以在这里,利己性是人们必然的社会属
             性。很难想象在商品交换中,交换的一方会勒令对方作为卖方要多收钱,或作为买方

             要少支钱,如此等等。显然这是有违常识的。在民主社会中,因而也是在经济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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