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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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上)  东西方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形式决定了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




               物史观,忘记了政治决定文化、生产关系决定意识形态的客观规律性。同时对“天人
               合一”概念的错误理解也是传统认识的一个通病。
                   当然我们还要充分认识到这样一个现实,随着社会的发展从而科学的发展,客
               观上也为人们的认识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前景。牛顿力学曾经是 17、18 世纪最神圣的
               经典力学,但是到 20 世纪它却为量子力学所否定;公元 2 世纪,埃及天文学家托勒

               密提出地球中心说,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地球中心说在 1000 多年中有着绝对的
               权威,但 16 世纪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却使它的“真理”走向了谬误。对社会现象的
               认识也是同样,比如说环境决定文化,人的生理基因与社会文化有着某种联系等等。

               在目前,在唯物史观仍具有方法论指导意义上的时代里,这样的理解是时代所不接受
               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另种情形的出现似乎也在说明这个问题,比如现代科学发
               现,人的情绪在一定程度上受地球(包括太阳月亮)引力的影响,比如,当月亮正圆
               时,人的情绪特别活跃,最容易发生激动,但到朔日则相对稳定。当然这些都似无稽
               之谈。人的情绪是与经济、政治连在一起的,怎么会与月亮、与太阳的运转有关呢?

               然而作为走向无限具体化的哲学,这些都是它们的具体内容。环境决定文化,生理决
               定文化,这些现在看来的“谬误”它本身却预示着科学认识走向更加具体化,即从哲
               学中走向的独立性。

                   不过有一点是应当予以肯定的,不论科学的发展,从而从哲学中走向独立的学科
               性,是多么具体;但文化本身的性质是不会改变的,作为文化它永远是现实的产物,
               永远是特定的政治现实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反映。
                   中国历史是道德文化的传统史,道德社会即是人治、礼治的社会,是与法治对
               立的社会形式。正是由于这样,所以在谈到中国历史上法制淡薄这一特征的时候,人

               们认为中国社会重礼治、轻法治,还有一个历史原因,就是秦始皇利用“法治”思想
                                                                                        a
               治国,推行封建专制主义,激起人们的普遍反对和厌恶,使“法治”名声扫地 。中
               国社会重礼治、轻法治也即是中国文化的道德性,而非法治性。这也是客观的事实,

               不容否定。那么中国为什么会是道德文化,而非法治文化呢?是秦的依法治国,激起
               了人们的反对,从而使法治名声扫地的必然结果吗?是后世接受了秦因法治而走向速
               亡的教训,才使中国历代统治者重礼治轻法治的吗?当然不是。实际上这样的理解是
               把社会政治文化这个客观过程做了纯主观解释的结果。认为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可
               以因人的(统治者的)主观好恶的改变而改变,是违背唯物史观的。历史唯物主义认

               为,一个社会的政治文化其所以如此的根源,应当到社会政治内部矛盾运动中去寻
               找;对人而言,它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认为中国历史上重礼治轻法



               a  《导论》,第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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