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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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上) 东西方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形式决定了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
突又强大的现实,同时,也是被统治的矛盾次方成长到强大状态的现实。秦(包括春
秋战国时代)的既高度中央集权又严刑峻法的现实,即是如此。这就是说,秦的既专
制又民主的政治现实,是中国奴隶社会末期时代“政治反馈现象”走向顶峰时代的现
实。也正是秦代这个“政治反馈”走向的顶峰时代,最终完成了中国奴隶社会向着封
建社会的质变与更替。
在这里,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了秦后历代之所以代代都是轻法治、重礼治,其
根源并非“借鉴秦辙”的结果,也非秦的依法治国“激起人们的普遍反对和厌恶,使
‘法治’名声扫地”所导致,而是秦汉之际封建社会得以产生、发展的客观必然。秦
的灭亡,是它统治集团统治艺术上的失败所导致的灭亡,而非它政治上那一民主从而
严刑峻法所导致的灭亡;而秦法制随秦亡而消失的现实,乃是“政治反馈现象”作为
一个过程本身的必然。事实上,即使秦代并未于二世而亡,而是像汉代那样,经历了
几百年的历史过程,它的政治也只能是强大的专制对民主的孕育过程。这个被孕育的
民主当然不会是秦始皇时代那样的严刑峻法,而是一种微弱的逐步走向成长的民主
了。这个被孕育的民主从而法制的微弱性是显然的。汉代的确立从而开始的过程即是
这样一个过程。正是中国封建社会从汉代开始的过程中,其社会政治内部专制强大、
民主的微弱存在性,使“重礼制”“轻法治”成了中国历代政治的一大特征。中国秦
后历代之所以皆“重礼治”“轻法治”,其本质根源即在这里。是秦后中国进入的封
建社会其政治内部专制的强大性、民主微弱性的现实,才使着中国历代表现为皆重礼
制、轻法制的道德文化传统。是秦后中国封建社会的确立以及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
“畸形性”,决定了它“重礼治”“轻法治”那一有别于西方的特殊性。认为中国
历代“重礼制”“轻法治”的政治文化是秦依法治国而激起的人们普遍反对而导致
的必然,实质上也就是对道德(包括法治)起源问题的一种解释。当然这种解释是错
误的。
对道德的起源问题,自古至今,人们都是以一种不懈努力去追寻、去探索,然而
由于时代的限制,自然都不会成功。这样的探索,充其量也不过是在漫漫长夜中的奔
波而已。道德起源问题的解决只是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确立后才成为可能。唯物
史观的确立为道德起源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把打开奥秘大门的钥匙,也只是到了这
个时代,问题才有可能得以逐步解决,并最终完成对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的本
质揭示。
道德是作为一种特定形式的文化而存在的。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意识形态,道
德它不可能产生于精神,只有在物质世界里,我们才有权利评说其滥觞。而这也是马
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观点。马克思的名言:“不是意识决定存在,恰恰相反,正
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社会意识。”即深深地包含着对道德起源探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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