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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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上) 东西方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形式决定了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
一思维方式推向了发展。
实际上在夏朝,人们的思维方式就已经循着“禅让”所奠定的那一道德基础而走
向发展了。关于这点,我们虽无资料证明,但逻辑上这是必然的。道德是专制等级的
必然。只要社会是专制等级的现实,社会思维方式上的道德性就应是必然的。中国奴
隶社会的亚形态性本身即决定了它从一开始即是一个专制对民主而言所处于的占压倒
性优势地位上的现实。到殷代人们不仅崇德,同时也重礼,说“殷的统治权之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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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得长久,就是由于殷族人对礼的讲求,能和上天相参配” 。这里显示着殷代社
会文化的道德性。到周代,道德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在殷商的基础上走向了进一步发
展,以至于引发出周人对其社会现实的不胜感慨;“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
庸庸、袛袛、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周人特别崇尚德政,他们说:“只要做
国王的能即行,崇尚德政,以德行事,这样才可以求得上天的保佑,保持王位的长
久。”又说:“明显而又确切不移的,只有崇尚德政,才不可发生悖乱。”周人以明
德克殷而自豪,他们认为正是文王的高度道德修养崇尚德政,才得到了上天的保佑,
取代了殷的统治,并使社会得到长治久安。正是这种对“礼”“德”的张扬,反映了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思维方式、文化形式在社会现实中的主流存在性。
“孝”也是作为道德形式而存在的。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孝”在殷代就已产生
了。殷人的孝道思想有两个小故事。传说“殷王小乙死了,他儿子武丁曾为他守丧三
年,没有理喻国事”“武丁的儿子孝己,他对父母很孝顺,只因他母亲早死,他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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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听他后母的话,把他放逐死了,后来许多人都非常哀悼他。” 殷代孝道存在的现
实即反映了该时代社会思维方式的道德性。
其实,社会思维方式的道德性(包括礼、孝、德),早在尧舜那里,就已经属于
人们特有的思维方式了。据《孟子》载,舜为天子时,他所处于的是一个十分恶劣的
家庭环境,“父顽、母嚚、弟象傲”,这就是舜的家庭。然而,这种非正常的家庭关
系,并未改变舜作为一个人的正常行为,不论家庭环境是何等恶劣,舜仍然坚持自己
的德行,以德报怨是他做人的根本。对待“嚚母”(后母),他不改其孝;对待“傲
弟”(同父异母所生),他封之有庳;当其“顽父”因杀人将被绳之以法时,舜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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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为侍父,舜毅然将天子的职
位抛掉,如弃破履,“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此可谓至德至孝。舜的这种德行、孝
道反映了现实社会中人们的精神面,反映了舜生活于其中的时代社会意识形态、思维
方式上的道德形式性。同时也反映着中国亚奴隶社会确立伊始道德在社会意识形态领
a 《中古史》,第 27 页,
b 《中古史》,第 11 页。
c 《哲学研究》,04 年 1 期 3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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