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2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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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
                     ——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三)


             说。比如甲偷盗,如何处理,在专制社会里,这桩案件以长官的主观好恶处理乃是必
             然的,若长官与甲关系好,不用长官说话,“帮兄们”也知道如何处理;如果长官与甲
             关系不好,那么“杀无赦”理所当然。这样的处理,当然是无客观标准而言。同时,
             由于专制权威的主观任意性,这也就使着规范人们行为的标准带上了极大的相对性。
             专制总是以自己的主观所需去行使自己的权力的,因与甲关系不好,故对甲偷盗严加

             惩处;乙同样偷盗,但因与乙亲友,故特殊赦免。专制情感的相对性是明显的。在民
             主政治的现实中,由于人人平等,所以在这里,人们服从的只能是客观的绝对的行为
             准尺,而非主观的相对的人为情感。或者说,人们服从的是已形诸文字、已为社会所

             公认的规章制度,而非埋在君主心目中的那个意志。这即是民主社会中人们思维方式
             上所必然具有的那一客观性、绝对性。客观性、绝对性是民主社会必然的思维方式,
             只要是民主社会,它是不会违背这一“必然性的”。而这正是形而上学得以产生的本
             质根源。形而上学即是这一客观性、绝对性作为一种现实在社会意识形态上的反映。
                  思维方式的客观性、绝对性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是民主对专制独裁否定的必然。

             专制是统治的感性形式。显然对这一感性统治否定的那一客观性、绝对性,正是人的
             自由理性。说西方社会以理性而著称,正是对西方民主政治那一客观性、绝对性思维
             方式的表述。所谓理性思维方式,正是这一重客观性、重绝对性的思维方式,而这也

             正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形而上学和理性是含义相同的两个概念,它们都是民主政
             治的必然产物,是民主政治的现实在社会意识形态上的反映。
                  民主即是政治平等。这种民主平等赋予人们的必然是自由利己。正是社会思维方
             式的这一自由利己性(法律许可范围内的利己性),导致了社会中人与人的对立。这
             种民主自由而导致的社会对立在与东方专制道德必然导致的社会和谐统一的对比中,

             更显清晰。对立必然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从而危及社会的生存乃是必然的。这样的
             现实必然要求社会出面去调解这种对立,以使社会处于一个良性运转之中。而这也
             是社会作为一个物种为自身生存发展开辟道路的手段。这样的手段比如即是法制。法

             制是民主理性的产物,它是以既成的、为社会所公认的法律条款去规范、裁决人与人
             的对立的。这个既成的为社会所公认的、规范人们行为、裁决人间是非的法律准绳,
             其客观性、绝对性是显然的;而这种以客观性、绝对性的统治方式去规范人们行为的
             政治现实在社会意识形态上反映的即是形而上学。或者说这即是民主决定形而上学的
             原理。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形而上学是深深植于民主平等那一必然自由利己的现实之

             中的;这正如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是深深植根于专制等级那一必然道德利他的现
             实之中一样。事实上,形而上学和逻辑学一样,它们都是民主政治的现实在社会意识
             形态上的反映;至于民主决定它们的原理问题,在有关逻辑学那里也有论述,兹不

             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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