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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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下)  东西方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形式决定了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




               权意义上的政治现实了。如果说,王权政治是社会政治内部矛盾转化发展到的专制、
               民主“双方相持”时代的政治形式的话(当然如此),那么,很明显,这个准王权
               政治则是专制向着民主转化发展到的双方即将相持时代的现实,比如是专制弱化到
               “5.5”、民主成长对“4.5”那样的政治现实了。专制“5.5”、民主“4.5”,这就是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政治现实的大致概况。这样的解释当然不是那么准确,但大体上

               它那准王权政治的现实,其政治内部矛盾专制、民主双方以“5.5”:“4.5”的形式
               去表示是无大悬殊的。如果这样的假设是正确的话,那么,从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
               道教在其中处于的繁荣昌盛性,但基督教则只是表现为微弱传入的消息上,我们可以

               说,佛教、道教作为一种宗教,是民主处于“4.5”这一特定量的产物。很显然,基督
               教在这个民主处于“4.5”的特定量的时代是不会产生的或至多是微弱的产生。根据
                                                                         a
               元代“宰相的权势越来越大,有时甚至可以左右皇位继承。” 这一民主处于强大性
               的现实中,基督教传教事业同样处于的繁荣性;又,清朝末期这个社会政治内部民主
               强大到的即将占统治地位的时代里,基督教传教事业却处于的繁荣性、高峰性的现实

               中,基督教得以产生的那一民主的特定量,应以一个什么样的数字去表示,是任何人
               都不难想到的。比如应当在“6--9”这样一个位置上。如是的话,那么在这里我们可
               以看到,在特定量的民主决定特定形式的宗教这里,佛教、道教、基督教它们各自所

               适应于其中那一特定民主量了。至少决定基督教的那一民主,比决定佛教、道教的那
               一民主明显要高。
                   从佛教、道教、基督教在中国历史过程中的生存、发展或衰落的现实中,我们
               发现,在封建社会政治内部矛盾转化从而民主量变的链条上,佛教、道教所处于的应
               当是大约“4”的位置上,是民主处于“4”的现实决定了佛教、道教的产生,如魏晋

               南北朝时期即是这样一个时代;基督教所处于的应当是大约“6~9”的位置上,是民
               主处于“6~9”的现实决定了基督教的生存与发展。如元代、中国近代就是这样的时
               代。这就是佛教、道教、基督教作为不同形式的宗教,它们各自由以产生的现实中民

               主所处于的不同量。是社会政治内部矛盾转化发展到民主处于“4”的现实,决定了
               佛教、道教的产生发展与繁荣;当着这个政治内部民主成长强大到超过这个“4”的
               的时候,比如像元代、中国近代,佛教、道教在这里也就走向了衰落与灭亡。是社会
               政治内部矛盾转化发展到民主处于“6~9”的现实,决定了基督教在这里走向的发展
               与繁荣。当着社会政治内部民主弱化于这个“6~9”的量的时候,比如像宋代、明代

               前期,基督教在这里就不会产生或就会走向灭亡。这就是我们从东方历史过程中对佛
               教、道教、基督教它们各自由以生存发展于其中的的那一民主的特定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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