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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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
                     ——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三)


             的产物。它的二元论含义是显然的。
                  荷马时代,是希腊原始社会踏上文明伊始的时代,因而也是希腊原始社会政治内
             部矛盾专制向着民主转化发展到的专、民“双方相持”的时代;正是这样的时代,这
             样的专、民“双方相持”的政治现实产生出了它时代的折中主义或二元论思想。荷马
             时代的习惯法、自然法即是作为二元论思想的一种表现形式而存在的。

                  中世纪也是作为一个二元论思维方式而存在的时代。这个二元论思维方式,当
             然也是由中世纪确立伊始的、那一社会政治内部专制、民主“双方相持”的现实决定
             的。我们知道中世纪确立伊始的时代,也是作为一般意义上的封建社会向着自身对立

             面转化发展到的“中点时代”。西方中世纪之所以确立伊始即处于了它的“中点时
             代”,根源即在于中世纪封建社会的亚形态性,这也是前面已经谈到的。这个“中点
             时代”,其社会政治内部专制、民主“双方相持”的现实是必然的。正是这个社会政
             治内部专、民“双方相持”的现实,决定了该时代二元论思想的产生。实际上,中世
             纪的确立与罗马奴隶社会的灭亡属于同一时代范畴;因为中世纪即是在罗马帝国灭亡

             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因而中世纪确立伊始与罗马帝国灭亡时代有着同样的政治现
             实。这当然即是其政治内部“专、民双方相持”的现实。道理很简单,罗马质变为中
             世纪的时代,是罗马奴隶社会发展到的王权政治这个社会政治内部专、民双方相持的

             时代。也正是这样的政治现实产生了它的二元论思想。比如,教父学的自然法思想即
             显示着中世纪确立伊始时代社会意识形态上的二元论思维方式。奥古斯丁即是该时代
             的一个代表。奥古斯丁作为基督教神学思想家,他的思想中“吸收了斯多葛派的哲学
             思想”。这个斯多葛派的“哲学思想”即是自然法思想。“奥古斯丁的自然法思想与
             其关于人性的立场和‘两国论’是密不可分的。他认为……尽管国家和法律是罪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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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物,但是,它们依然要靠自然法的指引 。”“奥古斯丁认为,在世俗国家和法律
             之上,还存在着一种神所制定的自然法,这种自然法是刻画在人类的心坎之上的,所
             以自然法也就是自然的道德规律,……另一方面他又继承了古希腊罗马自然法思想中
                                                               b
             关于法律与伦理相连和自然法高于制定法的传统观点 。”奥古斯丁的自然法思想,
             他的“自然法也就是自然的道德规律”的思想,他的“法律与伦理相连”的思想,正
             是他的二元论思维方式。奥古斯丁时代是中世纪确立伊始这个一般意义上封建社会向
             着自身对立面转化发展到的“中点时代”,因而也是社会政治内部专制、民主“双方
             相持”的时代,这也是应当予以肯定的。正是这个社会政治内部专制、民主“双方相

             持”的现实,决定了该时代社会意识形态上的自然法这一二元论思想。至于自然法的
             二元论属性,我们将在后面论述。

             a  同上书,第 29 页。
             b  同上书,第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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