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三)
P. 61
第三编(下) 东西方社会形态更替的特殊形式决定了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
社会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反映。我们已知,社会政治内部专制、民主“双方相持”的
现实,给人们的行为提供了双重的价值标准;在这样的有着“双重价值标准”的世
界里,在这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实中,也就使着在以追求真理为天职的人
那里,失去了达到最终目的的任何可能。因为在这里,一切事物都既真又假,既假又
真,一切行为都是合法的,一切行为又都是非法的。在这样的现实中,真理的存在似
乎是无法找到的“奢侈品”。面对这样的现实,一切有关事物正确与否定的结论,也
就失去了它存在的任何物质根据了。而这也正是怀疑论得以产生的物质根源。面对亦
真亦假,似有似无的现实,怀疑论是人们必然的思维方式。因为真理只有一个,这是
任何人常识思维中必然存在的“先天命题”,这正如二加二必然等于四而不会有其他
答案一样。既然真理只有一个,那么,对这两个答案中的任何一个都有理由进行怀
疑,于是在由“双重标准”导致的一切皆“亦真亦假,似是而非”的现实中,怀疑论
也就成了社会思维方式的一种必然形式了。是社会政治内部专制、民主“双方相持”
的政治现实,决定了社会意识形态、思维方式上的怀疑论形式。
三是折中主义。折中主义也即是调和论。在通常条件下,我们常碰到这样的情
况,叫“损有余、补不足。”这种“损有余、补不足”的思想,掩盖着这样一个现
实,即存在着两个被同时承认的亦即合法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主体。比如“损有余”是
对富人的损;“补不足”是对穷人的补。这种“损、补”说明,“富人”“穷人”同
样是现实中的两个合法存在的主体。对一个凶恶的狼和一只善良的羊,是没有谁会去
损—补的。“损有余补不足”是人们对两个平等主体所取的主观态度。这即是说,只
有面对在被社会承认的两个合法的主体对立的现实中,才会产生出“损、补”这样的
思维方式。这种“损、补”,实际上也就是对两个合法存在的对立主体之间进行的调
解。而这样的现实正是一个社会所处的其政治内部专制、民主“双方相持”这样的一
种现实。在社会政治内部专制、民主双方处于一强一弱、因而弱者必然服从于强者的
现实中,这种服从与被服从也就不会引起社会的主观评判。因为这种服从与被服从是
历史的客观赋予,因而是人无权对这一客观存在进行评判的,这正如对一个先天失明
的人谁也无权指责一样。但在两个平等的主体面前,因而也是这个平等必然对立面
前,社会也就被赋予了对这一对立行使评判的权力了。而所谓“损、补”,正是这种
对事物进行的主观评判。这个评判实际上也就是社会对两个主体间的对立进行的调
解。由于人所固有的利己性,所以这种调解,人们也就只能是出于对那对立双方皆合
法性上的调解;这正如对正在吵架的两人之间的调解,人们总是以既不亏彼又不伤此
的方式进行的调解一样。由于对立的双方同样具有的合法存在性,因而这种合法存在
性本身也就构成了它们对立的物质基础。所以,对这种对立进行的调解,也必然是以
对对立双方都具有的合法性的尊重、维护为前提的。而这种以对对立双方所具有的合
·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