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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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225




                   既然传统公有不会产生独裁式的专制所有和自由平等式的民主所有,那么,由社
               会上一部分人去行使对社会财产的支配,也就成了公有必然的逻辑了。这个“一部分
               人”当然也就是作为一个“阶级”而存在的社会主体。在生产资料公有的传统社会主
               义社会里,财产所有权即是掌握在这个阶级手里的;正是这个掌握生产资料的阶级,
               行使着对社会生产资料的支配权。而人的阶级性正是由此而产生。道理很简单,既然

               公有财产的支配权掌握在一个“部分人”的手中,那么倾向这个“部分人的意志”,
               也就成了每个人必然的思维方式了。而这就是人的阶级性。
                   在私有社会中,是专制私有从而政治的等级性赋予了人的思维方式的道德利他

               性,是民主私有从而政治的平等性赋予了人们思维方式的自由利己性。公有(即传统
               公有)是对私有的否定,是对专制私有、民主私有的同时否定;在这个对私有否定的
               公有中,当然不会存在产生道德利他、自由利己的物质基础。生产资料的公有性这一
               所有制关系从它产生伊始,即宣判了“道德利他”“自由利己”作为两种思维方式的
               死刑。这个“宣判”根源即在于这一公有的“排专、民性”。在这一公有面前,既不

               利他又不利己正是公有现实赋予人的必然属性。这个“既不利他,又不利己”的属
               性,从而社会的思维方式,正是公有社会中人的阶级性。实际上,人的阶级性正是人
               的那一“既不利他又不利己”的思维方式。这也即是上面已经谈到的公有阶级政治那

               一必然的“排专、民性”的表现形式。是生产资料公有集中性的那一传统社会主义公
               有的现实,决定了人们那一既非道德利他、又非自由利己”的阶级性。这种公有不会
               产生出专制性和民主性乃是必然的。这种既非独裁所有又非民主自由的那一支配公有
               的主体形式即是社会上那个“一部分人的意志”。正是这个“一部分人的意志”构成
               了支配社会财产的人格主体,从而使阶级的存在成为公有制的必然。公有制天生即是

               带着“一部分人的意志”去支配它的印记。可以想象,面对一堆公有财产,人们究竟
               是怎样去完成对它的分配的呢?答案是清晰的,这即是由“一部分人的意志”去支配
               这堆财产。显然,对社会生产资料进行支配那个“一部分人”即是阶级,而这也是人

               的阶级性产生的物质根源。在公有社会里,阶级性是每个人的必然属性。当然,这个
               “公有社会”是指生产资料公有集中性的那一传统社会主义公有。
                   事物是矛盾,人亦如此。人虽然是动物的质变形式,但动物留给人的血肉之躯,
               却是人永恒的伴侣。不论到什么时候,人都摆脱不掉其肉体性的一面,或生物性的一
               面;正是这个生物性的一面,使人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与物质财产失去瓜葛,只是人的

               社会性使人的生物性采取了非生物性的形式而已。在公有社会里,面对财产的公共积
               堆,人当然也免不了其生物性对物质的觊觎之心,但是在全社会成员众目注视之下,
               任何以单个人的名义去占有的企图都是不会产生的,这不仅是理论上的必然,也是客

               观的事实。人是生理上获得了思维性的存在物,它是不会去冒这个天下之大不韪,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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