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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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
——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四)
甘当众矢之的的。然而,对公有财产的支配最终还是被人本能地解决了。在公有面
前,一个人不敢想象,两个人胆子就大了一点,三个,四个,人数愈多所导致的对财
产支配权占有的系数也就愈大,因而也就愈是接近对公有支配权的掌握。显然,这个
“接近”是许多人意志走向统一的必然结果。当着这个统一起来的意志成为社会上一
部分人并且已超出社会人数之半那样一种现实的时候,对公有财产进行支配的主体也
就产生了,这个意志统一起来的那个“一部分人”,即是支配公有财产的那个主体阶
级。所谓阶级,就是因物质利益而统一在一起的那个“部分人的意志”。或者说,阶
级就是有权对公有集中的财产积堆进行支配的那一主体存在性。用列宁的话说即是
“社会集团”。在社会上有为支配公有财产有意识地统一起来的“一部分人”,当然
也必然存在有意识地统一起来的“另部分人”。于是阶级对立产生了。公有就是这两
个“部分”、两个阶级进行相互较量的战场。为争夺公有财产的支配权而进行的搏
斗,这就是传统社会主义公有时代的政治现实—阶级斗争的现实。但不能忘记,当我
们说公有政治是阶级政治的时候,这个公有政治只能是传统社会主义那一公有集中形
式的公有,因为公有还包括比如现代社会主义公有分散式的那一公有。
当然这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那个阶级斗争,其含义是不同的。因为与马克思
恩格斯所说的是私有使社会分裂为两个对立的阶级不同,在这里,我们发现的倒是公
有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是对公有支配权的争夺,使社会分裂为两个对立阶级(马克思
的阶级斗争学说是马克思生活于其中的、必然产生公有思想的那一特定现实的产物,
这也是我们早已谈到了的)。显然,在对立的两个阶级中,哪个阶级力量大,哪个就
是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它也就成为社会的统治者。显然,阶级的统治与被
统治地位性,是由它们双方人数上的多寡决定的。这样的理解似有嫌庸俗、粗糙,但
却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事实上它所显示的正是科学本身。对此我们只举一例即可说明
问题:在公有社会的选举中,不论是最高层还是最底层,选举票数最多的当选,这个
当选者当然是代表着一个阶级而当选的。正是这个当选者,成了社会的统治者,统治
着与它对立的那个阶级。此时这个被统治的阶级在选举上,也许只是少了一票,也就
成了被统治的阶级了。阶级的占统治地位与被统治地位性的存在,并无多么深奥的含
义,事实上,它就是以其自身的力量即人数的多少而定输赢。古有“胜者王侯败者
贼”之说,在这里则是“一票王侯一票贼”。这个“王侯”和“贼”的对立,即是公
有社会中两个阶级间一票之差的对立。公有使社会划分为两个阶级是必然的,是不依
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传统社会主义公有中,每个人都必然倾向于他所属的
那个阶级,都必然带着他那个阶级的偏见性,这个阶级的偏见即是公有赋予人们的那
一必然的阶级性。在公有社会里,人与人的关系即是这种阶级关系。毛泽东所说的在
社会上每个人都带着他那必然的“阶级烙印”的表述,即是对传统公有社会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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