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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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225
第二节 原始社会本质上是专制形态的社会
经济决定政治,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经济必然有什么样的政治,有
什么样的生产力必然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从而所有制形式。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
理,因而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原始社会生产力的落后性是一个客观的现实,是
一个不证自明的真理。那么原始社会落后生产力会产生怎样的生产关系、所有制形式
呢?它是否是马克思、恩格斯所理解的那样,是一个公有制的社会呢?关于这点是有
必要进行讨论的。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原始社会是一个公有制社会。事
实上,由原始社会落后生产力决定的并不是原始公有制,而是专制形态的私有社会。
即以专制独裁为政治形式的私有社会。关于这个问题,只要我们揭示了生产力的落后
性与专制关系的内在联系,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实际上,这个“内在联系”在第六
章中我们就已经进行了详细讨论。并作出了肯定的结论。
在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18 世纪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的卢梭的
《社会契约论》中有这样一段话:“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
是家庭。”“我们不妨认为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首领就是父亲的影子,人民
就是孩子的影子。”从卢梭的这段话中,我们也看到了原始社会所具有的这层意义,
原始社会也即是一个家庭意义上的存在。这从恩格斯对原始社会道德文化的高度赞美
上即可得到解释。“家庭”是人们熟悉的概念,提到“家庭”,除了给人们以温暖、
慈善的感觉之外,就要数那禀赋着家长作风的父亲的威严了。在家庭中,父亲的权威
是至高无上的。不管是在生产上、消费上,父亲都要以他那本有的独裁为依归。在生
产上,大家是共同劳动,体强者多劳、体弱者少劳;但在消费上,则是平均分配或按
需分配。而这样的分配即是按着父亲的意志进行的分配。这种意志分配,实际上是家
长的本能。之所以如此,是“父亲”站在家庭整体利益的立场上,将家庭作为自身躯
体存在的意义上所做的分配。对这个家庭而言,其财产似乎是公有。但是,这个表现
为对整个家庭而言的财产公有性,实质上是代表家庭整体的父亲一人的私有。这个
“父亲”一人的私有正是社会所有权意义上的私有,即父亲的专制私有。家庭是共同
体、父亲则是这个共同体的头脑。父亲以专制权威对成员的支配,对家庭财产的支
配,即是父亲站在家庭这个共同体角度上所行使的专制独裁性。父亲对家庭财产的专
制支配从而专制私有,是代表着一个整体而存在的,是家庭作为一个整体的存在性,
使父权具有了专制独裁性。因此,在家庭中,大家同吃、同住、同劳动的现实,并不
是家庭财产的公有,而是父亲这个“君主”的专制私有。原始社会也同样如此,同样
是一个家庭意义上的存在,因而也是一个专制所有的现实,即专制私有的社会。
原始社会是一个生产力极度落后的时代,它生活资料的极端匮乏性乃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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