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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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
——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四)
“主体”是由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那个一部分人的意志所组成的。这就是说,在传统
社会主义公有中,每个社会成员都在事实上赋有着对社会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当然是
整体分之一的所有权。很显然,这样的“赋有”在原始社会的成员中就不存在。在那
里,君主权威的至高无上性构成了人们思维方式的本能积淀,人们只知道尽情享受由
君主独裁带来的人间温馨与和谐,在人们主观意识中是不会想到什么财产所有权的。
这就是所谓的氏族公有与科学社会主义公有比如传统社会主义公有的本质区别。在这
里,马克思他们思想中原始公有由以推得的那一“氏族土地定期重新分配”这一原
始社会的现实关系,其在原始社会中扮演着怎样的所有制角色也就一目了然了。很显
然,氏族土地的定期重新分配,这个看来是由氏族掌握所有权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本
质上乃是氏族酋长的私人所有制,不管这个酋长在氏族中处于多么崇高的地位,受到
怎样的尊敬,充任着怎样的“为人父母”官,其权力的至高无上性、君主地位的存在
性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君主地位的存在性赋予了他的专制独裁性。可以说,“氏
族土地定期重新分配”这一马克思他们所理解的那一原始社会土地公有制,本质上只
不过是一种专制独裁所有,氏族土地的定期重新分配正是建立在这一专制所有之上
的。从这里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了,“氏族定期重新分配土地”这个表面上看来的土
地公有制,也只不过是专制独裁所有,是在氏族酋长独裁意义上所行使的土地所有制
关系。马克思他们只是看到了氏族社会中土地定期重新分配的表面形式,看到了“氏
族土地重新分配”在表面上所呈现出的那一原始公有现象,但在这个现象背后所掩盖
着的那一所有制关系的专制所有性——氏族酋长的独裁性却处于了马克思他们的视野
之外了。事实上,马克思他们并未看到“氏族定期重新分配土地”这个原始社会所有
制关系的本质,正是原始社会的专制所有性。原始社会本质上是一个生产资料专制私
有的所有制关系的社会。
其实对原始社会专制形态性的这些证明,也有嫌多余,因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这一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中就已经蕴含着这一结论了。落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专
制性,先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民主性,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具体形式,这也是
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是历史证明了的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详见六章)既然原始
社会是一个生产力极度落后的社会过程,那么由这个落后生产力决定的社会形态、政
治形式、生产关系从而所有制关系的专制性,也就是一个用不着我们再去大动脑筋、
进行论证的结论了。只要我们认识到了落后生产力与政治的专制性的内在联系,那么
原始社会的专制形态性或专制私有性也就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结论了。因为原始社会生
产力的落后性就是一个不证自明的结论。
总之,原始社会是专制形态的社会。原始社会里人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从而
土地定期分配等,是社会生产力落后的必然;落后生产力决定的这一看似公有的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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