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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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225




               不会是人们自觉地、按着公有必然赋有的“规则”去行为。那样的现实是不可想象
               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在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或共同消费的世界里,就其必然性而
               言,它总要有一个人去过问、去执行这里的事务,这也是一个并不费解的结论。认为
               在公有社会中,不需要这样的“公务执行者”,那同样是不可想象的。那么,面对这
               一公共事业去执行这一公务的人,他会采取什么样的手段、什么样的统治方式呢?这

               恐怕是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而原始社会里这个“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公务执
               行人”,正是“父亲”“酋长”。原始社会中,人们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生存方
               式,犹如一个家庭,氏族首领即是这个家庭的父亲,氏族成员对待这位首领如同子女

               们对待父母一样。这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在原始社会中“酋长在氏族内部的权
               力,是父亲般的、纯粹道德性质的;他手里没有强制的手段。”“部落、氏族及其制
               度,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都是自然所赋予的最高权力,个人在感情、思想和行动
                                         a
               上始终是无条件服从的”。 正是氏族酋长所具有的这个父亲般的“神圣不可侵犯的
               最高权力”,这个个人在思想、感情、行动上“始终无条件服从的权力”,标志着原

               始社会的专制形态性。原始社会的专制形态性应当是一个不容否定的客观事实。
                   从恩格斯的这些论述中,从原始社会这个人们于其中必须共同劳动、共同消费
               或平均分配的类似家庭中,从这里酋长所具有的父亲般的至高无上的权力上,从人们

               对酋长的绝对服从上,从氏族这一类似家庭内部的道德关系上,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
               了原始社会这个人类大家庭中,行使“社会公务”的只能是“父亲”,是有着至高无
               上权威的“父亲”。可以说,在原始社会里,以专制权威去面对“共同劳动、共同分
               配”的现实,乃是必然的。在这里,只有一个站在整体立场上,去行使专制权威的主
               体,才有可能使“共同劳动、共同分配”的现实走向实践。如果说原始社会确实是一

               个人们在其中只能“共同劳动、共同分配”这样一种社会现实的话—当然如此—那
               么,专制独裁正是它必然的政治形式。只有这种政治上的专制独裁性,才能将原始社
               会那一落后的、人们在其中只能“共同劳动、共同消费”的个体统一起来,从而在客

               观上完成人、社会作为一个物种在时间长河中的延续性。原始社会作为一专制形态的
               社会是不容否定的。
                   总之,原始社会是一个专制形态的社会,是一个专制私有的社会;这正如封建社
               会也是一个专制形态的社会、专制私有的社会一样。生产力的落后性是原始社会专制
               私有的本质根源。然而,这一根本问题却未进入马克思恩格斯他们的视野,从而使他

               们对这一专制私有的原始社会所有制关系作出了公有制的结论。





               a  《马恩选集》,卷四,第 82-9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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