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一个斯芬克斯之谜的解读——东西方对立的传统文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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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社会不存在这种意义上的私有财产,并不等于原始社会没有私有财产;原始社会
               虽然不存在受法律保护的那一财产,但它却存在着另种形式的私有财产,这个另种形
               式的私有财产即是专制私有。这个专制私有即是与受法律保护的那一民主私有正相对
               立的受君主意志支配的专制所有。在原始社会里,土地在氏族范围内定期重新分配即
               是这一专制所有的形式。这个定期重新分配的土地即是马克思所说的那个氏族成员们

               的“实际占有,或未被“社会赋予法律规定”的那个私有。而这个未被社会赋予法律
               规定的“实际占有”,正是由君主意志支配的私有——专制私有。原始社会不存在马
               克思所说的那一受法律规定的、事实上的民主私有,这是一个事实,不可否认;但原

               始社会却存在着私有的另一种形式,存在着“没有被社会赋予受法律规定的”那一由
               君主意志支配的私有。这也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这个专制私有即是与落后生产力
               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那个私有,这正如民主私有即受法律保护的那一私有,是与先进
               生产力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那一私有一样。原始社会是落后生产力的社会,这种落后
               生产力表现为政治上的专制性,从而所有制关系上的专制私有性乃是必然的。所以认

               为原始社会生产力的落后性,人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因而不存在私有财产,这样
               的理解只是看到了私有的民主性、受法律保护性的那一存在形式,而把原始社会本有
               的那一专制私有给忽视了。实际上,私有的专制性和私有的民主性,或专制私有和民

               主私有也即是社会政治形式、生产关系的专制性和民主性。一个社会政治形式、生产
               关系上的专制性和民主性,是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联系在一起的。落后生产力决
               定专制,先进生产力决定民主,这是我们已得出的结论。原始社会极度落后的生产力
               决定了原始社会所有制关系的专制私有性是显然的。所以,在所有制关系的专制私有
               意义上,私有是与原始社会同时产生的。认为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决定了原始社会所

               有制关系的公有性是对原始社会专制私有的误解。原始社会表面上看是公有制,如人
               们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没有剩余产品等。实际上,原始社会也属于私有社会。原始
               社会的私有性是与受法律保护的那一民主私有正相对立的专制私有性。原始社会之所

               以不是公有而是专制私有,其根源在于其生产力的极度落后性。是人、社会作为一个
               物种的存在性在生活资料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物种生存的客观规律所必然采取的类性
               存在方式,从而使原始社会所有制关系表现为专制私有性。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当着产品在消费完毕之后,出现了剩余的时候,因而
               也是人、社会作为一个物种的存在性,不再因生活资料的不足而造成的、对种的生存

               的威胁而必然采取的、在时间长河中延续的那一类性生存方式的时候,充分利用这些
               剩余产品来完成种在空间中的扩展性,也就成为客观的必然了。此时人、社会作为一
               个物种也就不再只是委曲求全于在时间中的延续,而是开始了向着空间中的扩张与进

               军了。而这个向着空间中扩展的属性,即是人、社会作为一个物种的个性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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