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核心素养下小学数学智慧课堂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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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小学数学课堂导入与启发教学行为




                 当前,随着终身教育思想深入人心,“活到老,学到老”的观念得到广泛认
             同,但人的一生中各阶段的学习不能总依赖于教师的“启发”,比起知识的获得,
             学习方法的掌握更受到关注。然而,自学能力不可能靠学生在自然发展中习得,

             其初始阶段必须在学校中接受教师指导,因此在当前新课标中也渗透了掌握学习
             方法的理念。基于此,这部分内容对“启发”的内涵界定略有别于传统,其中“启”
             指的是教师的开启与引导,而“发”指的是受到教师开启与引导后,学生通过自
             己的思考实现思维的发展与知识的增长,是“启”的效果。因此,教师的“启”

             必须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学生进行思考与探索,才能够实现学生的
             “发”。这部分内容对“启发”的界定是:教师通过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和主动性,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引和开导下进行思考与探索,从而掌握新知识、获
             得新认识的过程。

                 (二)课堂教学行为
                 对于“课堂教学行为”这一概念,还没有较为权威的界定。一般认为有广义
             与狭义之分,广义的课堂教学行为包括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狭义的课
             堂教学行为仅指教师“教”的行为,即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取的可观察的外

             显的活动方式,是教师在课堂教学活动中展现出的行为。在不少研究中,专家学
             者只采取其狭义概念进行探索,如施良方教授认为,教学行为是指“教师引起、
             维持以及促进学生学习的所有行为”;傅道春教授认为:“教学行为是教师在教
             学过程中,依据教学经验和教学内部关系,对实施中的可操作因素的选择、组合、

             运用和控制的工作行为。”虽然定义各有侧重,但大同小异,综合这些观点的精
             髓,这部分内容对“课堂教学行为”的定义是:教师为实现教学目标,在课堂教
             学活动中所展现出的一切外显行为的总和。
                 (三)启发式课堂教学行为

                 基于对“启发”与“课堂教学行为”涵义的已有界定,这部分内容将“启发
             式课堂教学行为”定义为下:教师为实现教学目标,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有效调动
             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在其指引和开导下进行思考与探索以掌握新
             知识、获得新认识,而在课堂上展现出的一切外显行为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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