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 -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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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文化创意产业的分析与传播
四、文化产品传播的创新
传播渠道大体有四种类型:第一种是媒体传播,包括电视、电影、报纸、广
播、杂志、网络;第二种是组织传播,主要是由单位转达;第三种是人际传播,
包括电话、短信、面谈、旁听等形式;第四种是销售传播。比如,由购买者现
场评说产品,上演销售“秀”等。喻国明、张洪忠等的调查结果显示,2003年
“非典”问题在北京居民的传播中、人际传播在传播体系中占16.6%、网络传播
占10.5%,传统媒体传播占大部分比重。这里的调查数据对于文化产品的传播方
式选择是具有参考意义的,但由于网络和注意力争夺战的发展,不同销售方式之
间也在交互影响。比如,一场大型的销售“秀”,通过明星演出,或者通过一些
非同寻常的事件设计,常常会在短期内造成轰动效应,并且通过传统媒体与网络
媒体向全国的消费者辐射该信息。论坛的话题常常会引发对于某种文化产品的激
烈讨论,使其给网民留下深刻印象,从而影响他们的消费决策。一些网上直销商
店,会通过消费者的评论左右下一个消费者的决策,这样一种传播渠道已经带有
非常综合的特点。因此,以上传播渠道的讨论对文化生产者的启示是:尽可能地
利用网络效应、明星效应和作秀,来引发对于文化产品的销售潮;合理地规划一
些综合销售计划,营造成功模式,并将其复制到同类文化产品的传播中去。
传播创新内含了传播渠道创新和传播方式创新。可以用“借、入、传、教”
来概括它的内容。所谓“借”就是借力,凭借他人的力量来达到传播自身价值
的目的,这个他人并非普通人,而是能够在受众中掀起轩然大波的那些人。所
谓“入”就是嵌入,将自己的内容、观念、理念、产品嵌入其他受众面较广的产
业,从而增加曝光次数,扩展自身市场容量。所谓“传”就是口碑效应,口碑效
应是一种直接有效的传递和延续信息的方式,有时甚至能取得在媒体上做广告所
无法取得的效果。所谓“教”,就是以正式的渠道告诉人们有关自己生产的文化
产品的信息,甚至是大多数信息,在人们理解了这种文化产品后就可能购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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