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法律理论分析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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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争议解决机制创新


               认。在这个层级,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通过咨询评估解决了疑惑,或双方针对
               同一问题得出的评估结果一致,冲突就不会出现。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通过咨
               询评估得出的结论与现实不符,或双方针对同一问题得出的评估结果不一致,则

               需要进入第二层级:在线协助模块,通过人工智能或第三方的介入,提供进一步
               的服务。
                   (2)在线协助模块
                   在线协助模块可以让当事人明确争议点,减少分歧,合作共赢,达成一致,

               控制纠纷。该模块中,机器人与协助人员根据规则进行引导,通过当事人交替提
               交关于他们所持论点的陈述及回应,直到产生一个单一论点,它被一方肯定而被
               另一方否定,称之为“争论点”。目的在于确认争议点,尽可能将争议点最小化。
               在劳动争议在线协助模块中,确认和化解“争议点”的功能将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支持。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劳动争议自动协商平台进行,该平台帮助当事人通过对
               话程序解决分歧。该方式的优点在于机器可以无时无刻对当事人的需求进行响
               应,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寻求协商。缺点在于对平台的机器学习和逻辑演算功能
               要求较高,需要机器对证据、陈述进行逻辑分析,存在一定的难度;第二种方式

               是整合基层劳动服务站、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具备调解职能机构的人员在网
               上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服务,积极引导双方缩小争议点,对部分或者全部争议达成
               一致。该方式的优点是辅助人员可以很好地对当事人的主张和利益进行逻辑分析,
               发现双方争议点,灵活利用单方会谈或双方会谈的方式,促进当事人友好沟通,

               寻求可以满足双方需求的解决方案。缺点是协助人员无法及时响应当事人的诉求,
               成本较高。
                   (3)在线裁决模块
                   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点”无法达成一致,则需要裁决者对“争议点”进

               行裁决,由此进入在线裁决模块。该模块以结构化为基本特征,为当事人、律师、
               仲裁员、法官提供一种新颖有效的方式。该模块由以下内容组成:
                   劳动仲裁模块。仲裁双方通过在线系统同步或异步发表以及回应对方意见,
               仲裁员对双方无争议部分进行确认。对双方有争议部分,作出仲裁裁决。在此阶

               段当事人在诉辩环节中的“承认”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属于当事人自认的一种,
               并适用“禁止反言”规则。
                   一键立案模块。劳动争议在线化解机制设计了“一键立案”的功能,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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