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铁路运输与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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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多式联运下运输发展
二、多式联运“一单制”推进路径
我国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可以概括为“五个不足”,即:
信息系统开放不足、物权凭证功能不足、法规规则支撑不足、标准单证应用不足、
多式联运经营人不足。未来,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更好发展,必须系统性
地解决上述要素制约的问题。因此,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远
近结合”原则,提出了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的五个方向推进路径。
(一)推进业务信息互联共享
打通多式联运业务系统,实现信息互联共享需求迫切,尤其是率先推进铁路、
港口、船公司信息互联共享。总体上,多式联运业务信息互联共享可以按照“建
机制、接系统、优服务”的路径推进。第一步,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共享机制。鼓
励铁路、港口、船公司等企业运用股权合作、数据交易、资源置换等市场化手段,
打通多式联运数据开放渠道。第二步,促进铁路、港口、船公司业务系统对接。
运用数据接口服务、应用程序接口、嵌入式软件开发工具包、区块链等信息技术,
开放业务系统数据接口,拓展业务系统服务功能。第三步,培育多式联运信息集
成服务商。支持铁路、港口、船公司、陆港等具有一定信息化基础的骨干企业向
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商发展,整合集成不同运输方式信息数据,尽快实现不同
的办理主体都可以通过登录一个业务系统、填报一次运单数据完成多式联运业务
办理。以上港集团、中铁上海局集团、中铁集装箱公司、中远海运集团四方股东
合资成立上海港海铁联运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完成海铁联运平台一期开发,实
现多式联运业务填报、单证信息传递、货物追踪管理等功能,极大提升了业务办
理体验。
(二)推进赋予单证物权凭证功能
从已开展的“一单制”模式看,具备物权凭证功能的多式联运单证可以拓展
金融、保险等服务,在市场中有一定需求。赋予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总体上可以
按照“建机制、控货权、拓功能”的路径推进。第一步,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支
持铁路企业、货运代理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与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订立合
同等方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责任,严控银行金融风险。第二步,增强全程
控货能力。推动承运企业落实控货功能,依托电子锁、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
等先进技术,加强对货物状态的全程监控,提升货物运输在途安全监管能力。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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