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1 - 铁路运输与安全管理
P. 121

第四章  多式联运下运输发展


                   二、多式联运“一单制”推进路径

                   我国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可以概括为“五个不足”,即:

               信息系统开放不足、物权凭证功能不足、法规规则支撑不足、标准单证应用不足、
               多式联运经营人不足。未来,要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更好发展,必须系统性
               地解决上述要素制约的问题。因此,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远

               近结合”原则,提出了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的五个方向推进路径。
                   (一)推进业务信息互联共享
                   打通多式联运业务系统,实现信息互联共享需求迫切,尤其是率先推进铁路、
               港口、船公司信息互联共享。总体上,多式联运业务信息互联共享可以按照“建

               机制、接系统、优服务”的路径推进。第一步,建立健全数据开放共享机制。鼓
               励铁路、港口、船公司等企业运用股权合作、数据交易、资源置换等市场化手段,
               打通多式联运数据开放渠道。第二步,促进铁路、港口、船公司业务系统对接。

               运用数据接口服务、应用程序接口、嵌入式软件开发工具包、区块链等信息技术,
               开放业务系统数据接口,拓展业务系统服务功能。第三步,培育多式联运信息集
               成服务商。支持铁路、港口、船公司、陆港等具有一定信息化基础的骨干企业向
               多式联运信息集成服务商发展,整合集成不同运输方式信息数据,尽快实现不同

               的办理主体都可以通过登录一个业务系统、填报一次运单数据完成多式联运业务
               办理。以上港集团、中铁上海局集团、中铁集装箱公司、中远海运集团四方股东
               合资成立上海港海铁联运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完成海铁联运平台一期开发,实

               现多式联运业务填报、单证信息传递、货物追踪管理等功能,极大提升了业务办
               理体验。
                   (二)推进赋予单证物权凭证功能
                   从已开展的“一单制”模式看,具备物权凭证功能的多式联运单证可以拓展

               金融、保险等服务,在市场中有一定需求。赋予单证物权凭证功能,总体上可以
               按照“建机制、控货权、拓功能”的路径推进。第一步,建立有效合作机制。支
               持铁路企业、货运代理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与外贸企业等市场主体,通过订立合

               同等方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责任,严控银行金融风险。第二步,增强全程
               控货能力。推动承运企业落实控货功能,依托电子锁、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
               等先进技术,加强对货物状态的全程监控,提升货物运输在途安全监管能力。鼓



                                                                                      109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