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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与安全管理
             Railway Transportation and Safety Management


             励货运代理企业等在货物进出场等重要环节强化控货能力,通过进场单、提货码
             等方式控制货权,确保单证物权凭证功能。第三步,鼓励银行参照海运提单下金
             融服务模式进行创新,将风险可控的铁路运输单证作为结算和融资可接受的单证,

             为外贸企业提供进出口贸易融资、信用证开立和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三)推进标准化单证与电子单证应用
                  标准化单证是“一单制”重要方向,推广应用标准化单证涉及业务流程改造,
             需要长期推动,可以按照“用运单、改流程”的路径推进。第一步,引导国内公

             铁联运企业率先使用标准化单证。鼓励企业参照《国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单》标
             准,率先在公铁联运领域应用标准化运单,在不打破原有单证流程前提下,通过
             大量企业实践,提高铁路、公路企业对标准化单证的认可度。逐步推广到铁水、

             陆空等领域,推动铁水联运领域应用标准化单证,引导铁路、水路企业在内贸铁
             水联运中探索应用标准化单证,做好与空运、海运运单的衔接,实现陆海空多式
             联运运单的统一。第二步,推动企业开展业务流程改造。支持铁路、公路、水路、
             航空企业推广应用电子运单,推动基于标准化运单的铁路、水路企业等单证系统
             和业务流程改造,实现“一单到底”。

                 (四)推进法规规则建立健全
                  目前,支撑多式联运“一单制”的相关立法研究和司法实践仍然滞后,各种
             运输方式管理制度衔接仍需加强。由于法律、规则、标准是“一单制”的重要基

             础,且研究、推进周期都相对较长,因此,在路径上,建议将“立法律、优规则、
             建标准”同步推进。第一,完善法律法规。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相关内容纳
             入《交通运输法》立法研究,明确多式联运单证与海运提单、海运运单、铁路运
             单、公路运单等的从属关系,保障多式联运利益相关方的合法利益。支持企业积
             极开展商业实践,在“一带一路”运输贸易中扩大铁路运单物权化应用,为立法

             工作提供实践基础。推动联合国贸法会、铁路合作组织、国际海关组织等探索铁
             路运单物权化,加快可转让多式联运单证规则制定进程,推动国际规则制修订。
             第二,健全服务规则。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在票证单据、货类品名、危险品划分、

             包装与装载要求、安全管理、保险理赔、责任识别等服务规则方面相衔接。建立
             完善操作规范、支付结算等规则体系。第三,完善标准体系。健全多式联运单证
             格式、基础数据、服务要求、业务流程、信息交换、通用接口、数据传输等方面
             技术标准。积极探索区块链技术与多式联运单证应用标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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