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 - 新时期审计理论发展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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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财政审计制度的建立


               要健全审计法律制度建设。当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宪法》《审计法》为基本内
               容的审计法律体系,审计署也制定了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部分专业审计准则,但

               是从制定时间来看,当前实施的《审计法》是 2006 年修订的,《审计法实施条例》
               是 2010 年修订的,而近年来随着现代经济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审计模式发生
               了转变,新《预算法》对预算管理也增加了新要求和新规定,特别是随着此次党
               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审计工作的加强、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成立,使得原有审计法体

               系亟需更新和完善。一方面,进一步修订与完善《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尽快出台配套法律法规,夯实财政审计法律体系,
               增强财政审计法制化规范化,提高审计质量。其次,完善审计体制构建。审计的

               独立性是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虽然我国《审计法》第五条明确规定“审计
               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但是基于我国实施的是行政型审计制度和行政机关的首长负责制,审计
               部门作为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在进行财政审计的过程中必然会受到其他各方面

               的权力掣肘,使“同级审”的内部审计模式对其审计监督效果受到影响。另外,
               《审计法》对违反财政秩序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处罚的规定力度不足。因此,地方
               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秉公用权,不受其他行政

               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同时,审计部门要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审计
               部门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以保障财政审计工作高质量运行。


                              第二节  财政审计与审计环境的关系



                   一、审计环境对财政审计的影响

                   根据经典审计理论,审计作为一个系统,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系统层级,所以,

               可以从不同层级的审计系统来分析审计环境对审计的影响,
                   (一)审计环境对财政审计本质的影响
                   经典审计理论认为,审计本质基于人们对审计现象的观察,不同的审计环境

               下,审计现象会有差异,进而人们对审计本质的认知也会产生差异,财政审计也
               不例外,不同的审计环境下,财政审计现象可能存在差异,进而可能导致人们对
               财政审计本质的认知差异,每种环境下对财政审计本质的认知都具有真理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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