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9 - 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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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应急指挥与监测






                                第三章  应急指挥与监测




                                         第一节  应急指挥



                   一、应急指挥标准体系

                   (一)应急指挥标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有的应急指挥规范性文件包括: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法规、预案和
               标准等,对应急指挥组织构建与人员职责、应急计划与执行、应急响应程序、应

               急指挥数据共享及信息系统等内容提出要求,如: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总体预案、
               专项预案中,明确提出关于应急指挥组织机构及职责、组织机制、应急队伍分工、
               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程序等应急组织和指挥的相关要求;地震部门发布的《地震
               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救援行动》系列标准,规范了救援队的组队、行动计划、协调

               与沟通、现场救援的程序和方法等内容,并通过标准提出了应急指挥数据共享和
               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技术要求。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规定了消防部队组织的 5 个层次、组织指挥的一般程序和基本原则、指挥机构的
               成立、人员构成和相应职责等内容,并通过标准提出了跨区域协同导则和通信指

               挥系统的技术要求;核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标准,规范了应急组织与职能、应急计
               划与执行程序等内容;此外,地方政府通过行政规范、标准等形式,对应急指挥
               官、城市应急联动系统等提出了要求。
                   我国虽然发布了多项应急指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但仍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主要体现在以下 3 个方面:
                   在应急指挥组织方面,相关组织构架、应急指挥角色和职责的设定不够系统、
               规范,灵活性不足,尚未形成固定、通用的应急指挥体系。以“汶川地震”和“玉

               树地震”为例,2 个突发事件类型相同、规模相近,但国务院、省、市、县的四
               级应急指挥组织,在组织结构、职能分工、管理幅度、扩展与缩减等方面差异性
               较大,并随时间推移呈现不同变化。由于缺乏标准化、模块化的应急指挥组织规
               范,使得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化专业应急处置力量无法快速建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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