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生态经济背景下农业种植技术研究
P. 120
Research on Agricultural Planting Technolog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Ecological Economy
生态经济背景下农业种植技术研究
三、对我国农民教育培训的借鉴与启示
发达国家农民教育培训尽管类型多样、方式各异,甚至具体目标也有一定的
差别,但其加强农民教育培训的成功经验,促进了本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解决
了农民问题,其经验可以给我们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一)以立法的形式保障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美国、英国和日本都通过立法措施支持农民的教育和培训,明确农业职业教
育的地位、培训内容和资金投入,规定各参与单位、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以此作
为协调农民培训过程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依据,甚至对扶持农民培训的相关机
构建设、经费来源和运作及相关奖励措施都做出了法律规定,并要求确保严格执
行。但是,我国农民教育培训的专门立法工作在总体上尚未启动,甚至未引起足
够的重视。国家农业部发布的《全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规划(2003~2010)》把
“加强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法制化建设”作为加强新型农民
科技培训的有力保障措施之一。应加快建立中央、地方各级政府关于新型农民培
训的政策、法规,以法律、法规形式建立相应的政府管理新型农民培训的工作制
度体系,依法推进农民教育培训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
法》在 2022 年 4 月 20 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国家应当建立和完善
各级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学分、资格等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化机制,促进
国家职业教育学分银行的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的整合和相互
认可;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
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从
而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
(二)建立和完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发达国家以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培训服务,提高培训效果为目的,形成和建立
了完善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我国参与农民培训的机构很多,但始终没有形成协
调统一完善的培训体系。首先,政府应该作为农民教育培训的主体,统筹规划和
制定农民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对农民教育培训的宏观管理力度。政
府部门,主要是农业主管部门主管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农民培训工作的协调
管理,对培训机构进行管理、考核与认定,建立和管理统一的农民培训师资队伍,
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