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金税四期背景下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及筹划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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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税四期背景下企业税务风险管控及筹划思路
            Enterprise Tax Risk Management and Planning Idea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Fourth Phase of the Golden Tax Project
            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的。对已证实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
            列成本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在该张发票涉及的年度调增应纳所得税额,补缴企业
            所得税。

                (四)取得虚假增值税发票的成因
                1. 利益驱动是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诱因
                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够抵扣增值税销项税,减少缴纳的增值税款,具有直
            接的经济效益,对于开票方和受票方都具有一定的利益诱惑。对于开票方而言,

            为了少交增值税,要求另一家企业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开票方本身
            无法按规定获取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非法企业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给受票方;或者开票方本身就是空壳企业,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疯狂集中开
            票,赚取开票手续费后走逃。对于受票方而言,存在一些个人行为,为抵扣税款、

            列支成本,获取非法收益,向非法企业购买发票,虚抵进项税及企业成本。
                2. 管理漏洞是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机制问题
                企业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很大原因是采购、财务报销的环节,还有管
            理漏洞。比如,在采购环节,对供应商的选择门槛较低,不做信用登记,导致供

            应商鱼龙混杂,税务风险较高。再如,财务付款环节,大额现金报销数量多,资
            金流向不明,也会导致接收虚假增值税发票的风险增高。
                3. 税企信息不对称是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观原因
                税收政策直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关,因此企业都会对新政策进行学习培训。

            但是对新政策的学习一般只是围绕对本企业的政策影响,而对于全局上税收政策
            实施的原因、实施成效并不关心。这导致新税收政策实施后,其他企业会出现的
            税务风险会转嫁到自己企业。像“金税三期”上线,企业对于它的解读一般只停
            留在强大的数据库功能和数据整合,了解“金税三期”开票系统、税务申报系统

            等功能的使用,但是对“金税三期”数据库的计算、比对和分析功能如何工作、
            如何预警是没有了解的,往往是等到企业被查过、被罚过,才总结出“金税三期”
            的预警线,发现企业新的税务风险。
                (五)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风险的对策

                企业应充分认识虚抵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危害,拒绝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
            抵扣的利益诱惑。企业恶意接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会受到判处罚金。即使
            企业是善意取得虚假增值税发票,不会对受票企业进行处罚,但是由于取得的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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