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3 - “以人为本”视角下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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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人力资源培训


             聘用到其他岗位类别的工作人员进行新岗位所必须具备的基本业务知识和技能的
             培训。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在三类岗位之间的转岗竞聘,是指通过公开竞争方

             式,由工勤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
             或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岗位。事业单位人员
             转岗竞聘坚持“从严控制、稳慎操作”的原则,严格政策条件、规范工作程序。
             转岗培训的方式有与新员工一起参加拟转岗位的岗前培训、接受新岗位现场的一

             对一指导、接受本单位的定向培训。

                 四、专项培训

                 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是指对特设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的为适应本岗位需
             要而进行的培训。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
             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的等级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
             报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事业单位申请设置特设岗位必须至少
             符合下列任意一个条件:
                 第一,在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岗情况下,引进或初聘下列人

             员:享受国家、省、市政府津贴的人员;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
             家,市级拔尖人才;受国家、省部、市级表彰的深入工农业第一线作出突出贡献
             的科技人员;国家、省跨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省部、市级科技成果
             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急需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博士学位人才。

                 第二,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三,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中有关特设岗位设置的具体规定。
                 第四,其他具有确需设置特设岗位的充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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