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哲学演绎《二分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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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哲学探源篇
不是自然的又是自然的——人与自然是二分合一的,才构成了人与
自然的矛盾,不然双方就构不成矛盾。人类、人类规律既不属于自
然界又属于自然界,这是两个不同的层面,人类认识和人类意义永
远存在于这两个层面的交合之中。人类应该做的,就是在自然中人
为,在人为中自然。
以上讨论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究竟有没有本体的独立的主观
世界或客观世界。二分合一的回答是既有又没有。在主客观区别、
对立的意义上应该是有。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确乎是不能彼此取代,
客观世界也确乎是人类认识、探索的对象和永远无法到达的彼岸。
但在主客观合一的意义上应该是没有,也就是跳出主客之外、站在
主客之上看世界应该是没有,应该是双方有着共同的本体或者说同
一个本体——心与物的合一体。如果双方不是合一的而是相互分离
或各自独立的,双方就可以各行其道,又怎么会无端且必然的对立 105
和统一。根据是什么,双方互相依存、包含、不可分割又是为什么;
一个是在二分合一中,二分与合一作为相对概念是互相说明的,以
合一论二分,以二分论合一。所以我们也就只能又“分”又“合”
地来说明事物。由于“分”是人类认识的属性和基础,从而我们还
只能基于“分”来论说“分”与“合”。
二分合一法则中,“一”不仅是对立面产生和存在的内在根据,
是宇宙事物互相依存、互相联系的根本原因所在,也是宇宙本原会
演化、宇宙事物会变化的根本原因所在。因为,所谓变化就是“两面”
的变化,所谓“两面”就是“一”之“两面”,而无“一”则无“两
面”,无“一”、无“两面”则无变化、无转化;“一”具有整体
贯通之义,宇宙事物不仅要内部相通,还要与外部事物相通。不“通”
就是不“一”,事物不病则亡;二分合一中有着对立面的平衡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