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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演绎《二分合一》

                  识中不仅有着关于事物本身的整体、相对、矛盾性辩证,还有着认

                  识形式上的绝对、同一、不矛盾性判断,不然就无法形成明晰的结论。

                  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是人类认识的两种逻辑形式。辩证逻辑是矛盾

                  统一,形式逻辑是不矛盾统一;辩证逻辑是矛盾环形思维,形式逻
                  辑是不矛盾线性思维;辩证逻辑是关于事实本身的逻辑,形式逻辑

                  是关于认识形式的逻辑。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也是矛盾统一的关系,
                               Zhe Xue Yan Yi Er Fen He Yi
                  形式逻辑就是关于矛盾的不矛盾逻辑,所以辩证逻辑是形式逻辑的

                  本体。形式逻辑只是从形式上剔除了矛盾,并不是从事实上剔除了
                  矛盾。辩证逻辑反映事物的相对性,形式逻辑规定认识形式的绝对

                  性,所以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也同样存在于相对与绝对的合一中。

                      综上所述,辩证法的运用必须有着这样的原则,那就是该相对

                  的归相对,该绝对的归绝对。不能将相对与绝对相分离,也不能将

    124           相对与绝对相混淆,也就是说要正确把握相对与绝对的性质和界限。
                  例如在关于善与恶的辩证中,就包括着善恶双方各自的意义属性都

                  是绝对的,善恶双方的合一存在及全过程存在都是绝对的,善恶双

                  方的区分方式及具体存在方式都是相对的等三个方面。混淆了这些

                  方面就不能正确地辩证。辩证是在矛盾中进行的同时也是在同一性
                  中进行的,同一性中就包括“该绝对的归绝对”。通常情况下,所

                  谓的“该绝对”就是指辩证过程中那些必须保持自身绝对同一的前

                  提性、基础性的东西,包括论题以及通用概念、观念、逻辑、公理、

                  标准之类。如果前提和基础都不相一致,论辩双方就成了自说自话,

                  真理真相就难以认定。辩证法之所以会被不少人视为“无用的废话
                  或狡辩的工具”,就是人们在辩证中常常把相对问题绝对化或把绝

                  对问题相对化,把相对与绝对的意义相混淆或者相分离。例如,在“平

                  等是相对的”这样的论题中,把平等在具体过程中的具体存在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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