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哲学演绎《二分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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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认识与行为篇
的意志、法则去变化、去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它一方面和同宇宙
万事万物包括人类认识以相对方式而存在、而示人,不会给人们直
接提供现成的、绝对的答案。然而其自身的真理性也会在事物发展
过程中留下一些“确定”的痕迹,其中就包括那些在人类长期发展
过程中自然形成的被历史公认的常识或者说常识性价值观念。如道
德良心、真善美爱、公平正义、平等自由乃至人本人性等等。虽然
这些常识性价值观念不是终极真理本身,但却是终极真理向人类世
界所散发的光芒,是体现着人类社会共性法则的社会公理乃至社会
真理,是检验人类观念和行为的普遍、不变标准。我们前面说合一、
平衡、公正是真理在人类世界的基本表现形式,这些常识性价值观
念也都有着平衡和公正的性质。所以对于人类和人类社会来说,真
理永远和人们心中美好的事物在一起。如果说人类真理都是相对真
理,这些常识性价值观念就是相对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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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人类社会是不断变化的,但变化中都同时包含着不变,真理
及这些来自真理的常识性价值观念就是其中最根本的不变因素。只
要人类群体社会形式继续存在,人类社会中的这些常识性价值观念
就会继续存在而永不过时。不仅在现实中看到,在几千年的人类历
史中看到,将来也同样会看到,最多也不过是换换名称。它们是真
理的光芒,是真理与人的本性、生命本义乃至幸福本义的统一。价
值观念本身的永恒性和价值观念的相对性不是同一个话题,永恒价
值观念在具体问题中无疑是相对的,这并不影响价值观念本身是永
恒、绝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