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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国情怀下的初中思政课项目化实践研究
                    Research on the Project Practice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urse in Junior Middle School under the Emotion of Family-Country

            内容教学设计的分析对比,发现初中思政课教师在设计教学目标的过程中已经初

            步具备衔接意识。例如,某教师将能力目标表述为“能按照厉行法治的要求,把
            法治作为基本的生活方式,培育‘公民参与’的素养”,将情感态度价值观表述
            为“增强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培育学生‘法治意识’和‘政治认同’的
            素养”。可见,虽然初中教学目标依然沿用三维目标的表述形式,但在三维目标

            中渗透着对学科核心素养的规定,有利于加强与初中阶段学科核心素养的衔接。
            在初中思政课法治教育教学目标衔接趋势初显的同时,依然存在部分目标层次不
            清、阶段性不强的问题。教学目标在学段区分度上层次不够清晰,无法体现从初

            中到初中循序渐进的阶段性和层次性。
                (二)初中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现状
                初中思政课中的法治教育内容既包括静态的教材内容,也包括动态的教学内
            容。因此,对初中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现状的分析既应当包括对初中思政

            课教材中关于法治内容的系统梳理,也应包括对实际教学中法治教育内容实施情
            况的全面考查。因此,本节将对教材内容的文本分析与对教材内容实施情况的调
            查分析相结合,全面考查初中思政课法治教育内容一体化现状。

                1. 教材内容梯度总体上升,但部分内容倒置脱节
                通过梳理初中现有思政课教材体系中关于法治教育的内容,不难发现,在初
            中思政课教材趋向整合的改革背景下,法治教育内容在教材安排上梯度总体呈现

            上升趋势。在初中阶段,法治教育涵盖三个年级,并将八年级下册作为法治教育
            专册,其他分册围绕专册,以宪法为主线,引导学生初步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
            并带领学生在感受法律与生活的实际联系中清晰地认识“我”与社会、“我”与

            国家的关系;初中阶段的法治教育则分布在必修三《政治与法治》以及选择性必
            修中。初中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初步实现了知识结构上的直线式深入和育人方向
            上从“小我”到“大我”的提升。
                可以说,初中思政课教材中关于法治教育的内容在梯度上呈现出总体上升的

            特点,但是依然存在部分内容失衡脱节甚至层次倒置的现象。具体表现为:第一,
            部分内容失衡脱节。通过法治教育内容在初中教材的分布可以看出,无论是一般
            性的法律规则还是各种类型的法律法规、国家宪法以及公约等,都集中在了初中

            阶段。而初中阶段关于法治教育的内容只安排在了必修三《政治与生活》中的其
            中一个单元,关于法律生活常识等大部分的法治教育内容则安排在了选择性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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