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6 - 论集中民主—以中国为例
P. 96
论集中民主——以中国为例
On Centralized Democracy —Taking China as an Example
普遍规律,我们不能消灭竞争,只能保护竞争,利用竞争,开展竞争,以造福人类社
会。但不能把竞争搞成斗争,甚至战争。有竞争就有高下胜败,怎么会有平等?冠军
和亚军拿同样的奖杯谁还参赛?师傅和徒弟拿一样的工资,谁还当师傅?先进生产者
和普通工人得一样的奖金,谁还当先进?平等是指环境、制度、标准大家都是一样的,
而努力、能力、结果就不同了,待遇怎么会平等?
我是不赞成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理论,适者与不适者
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社会大家庭如果对不适者不管不问,则必定造成这批不少的不
适者的不满、忌恨,加重社会的不公平,最终引发动乱,伤及那些适者。人类之间除
了竞争还要有安定,所以也还有妥协,还有避让,还有同情,还有爱,只有强者帮助
弱者,富者帮助贫者,先进的帮助落后的,社会才平衡,这种伦理和感情,决定了人
类社会不能采用自然界的丛林法则。
平等表示的是一种社会关系。人除了自然属性之外还有另一种属性,这就是社会
属性,这种社会属性之一便是伦理关系,不仅有家庭伦理,还有社会伦理,政治伦理,
这种伦理有一种自然秩序,就是等级关系,就是有上有下,有老有少,有领导和被领
导,这种等级体现了一种伦理,这不叫不平等,平等不是长幼无别,上下不分,那叫
破坏秩序,只能助长人性之恶。讲平等与讲伦理、讲民主与讲秩序不应是相互矛盾的,
集中民主是与这种自然秩序和等级关系相统一,逻辑一致的,所以集中民主会紧密这
种天然联系。而自由民主却是与此矛盾的,相违背的,因此它只能松弛这种社会关系,
包括家庭关系,兄弟姐妹关系。那种单纯讲究家庭平等,父不父,子不子的家庭关系,
我不认为是一种社会进步,我倒认为它是造成诸恶之一种来源,是一种人类倒退,因
为它是违背人类自然法则和自然秩序的。人是感情动物,在法律面前,人人讲平等,
但人们不仅有法律关系,还有亲情关系,调节人们之间关系的不仅有法律,有行政,
还有感情、伦理,在这种关系中,就不能只讲平等,还要讲感情,讲伦理,讲父子之
爱和手足之情,即使法律和规章不赋予他们这样的权威,习惯和舆论也会使他们享有
这种特权。人类的这种天生的感情 ,并不是靠法律就能够制服和改变的,反之,如果
谁的法律能够顺应人的这种天生情感,则只会加强家庭和社会和谐,减轻社会治理的
压力。是的,民主有助于消灭不平等,讲尊卑是一种不平等,凭什么男尊女卑?但是,
男女平等不是说男女无别,阴盛阳衰,不讲尊卑,不是要不分老少,不分上下,平等
不是不讲规矩,不讲礼貌。卑不要,尊还要不要?就是互尊互敬也还有高下之分、老
少之分不是?然而你看看眼下的社会,没老没少,没大没小,不讲规矩,没有礼貌比
比皆是,这就是社会不讲等级、太讲平等所造成的道德境况,是文明的倒退,不是社
会进步。李光耀说:“我们必须做的,就是加强这些强调五伦—君臣有义、父子有情、
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东方价值观。但是,我们也必须给予这些价值
• 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