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2 -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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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mark Law Analysis: A Legal Perspective on Protecting Brand Value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任的承担。这种表态说明,对此类行为的定性和处理尚未定论,仍需要进行进一
步探索。当然,经过近几年探索,判决不构成侵权的情形不断增多,尽管判决理
由仍不完全一致,但均已注意到商标使用的定性与定牌加工中侵权认定的关系,
且态度越来越明确。
二、商标近似与商标构成要素近似
在通常情况下,商标近似是根据音、形、义之类的构成要素进行判断的,但
特殊情况下据此判断会不符合实际,因此,实践中提出了商标近似和商标构成要
素近似的概念,为那些构成要素近似而又不适宜认定为近似商标的特殊情形留下
空间,寻找到依据。
为此,司法政策指出:妥善处理商标近似与商标构成要素近似的关系,准确
把握认定商标近似的法律尺度。认定是否构成近似商标,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通常情况下,相关商标的构成要素整体上构成近似的,可以认定为近似商标。相
关商标构成要素整体上不近似,但主张权利的商标的知名度远高于被诉侵权商标
的,可以采取比较主要部分决定其近似与否。要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划清商业标识
之间的边界与特殊情况下允许构成要素近似商标之间适当共存的关系。相关商标
均具有较高知名度,或者相关商标的共存是特殊条件下形成时,认定商标近似还
应根据两者的实际使用状况、使用历史、相关公众的认知状态、使用者的主观状
态等因素综合判定,注意尊重已经客观形成的市场格局,防止简单地把商标构成
要素近似等同于商标近似,实现经营者之间的包容性发展。商标构成要素近似而
不构成商标近似(近似商标)的情形必须是特殊的,需要有特殊的和正当的事由,
不能成为随意使用的托词。
三、近似商标的善意共存
商标权保护的总体司法政策是尽量划清商标之间的界限,为创立品牌留足法
律空间,但特殊情况下的商标共存又是必不可少的。如何处理尽量划清商标的界
限与商标的共存之间的关系,避免商标去留处理上的任意性或者避免给人产生法
院任意处置的印象,需要以有说服力的理论和可操作的法律标准为支撑,妥善处
理最大限度划清商业标识之间的边界与特殊情况下允许构成要素近似商标之间适
当共存的关系。尤其是,针对一些近似商标系非主观恶意原因形成,但其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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