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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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demark Law Analysis: A Legal Perspective on Protecting Brand Value
                  商标法解析:保护品牌价值的法律视角


             销三年不使用商标的案件中对于使用证据的把握是宽松的,甚至对于撤销决定作
             出后产生的使用证据也予以接受,并可以情势变更为由改变撤销决定。但是,如
             果所涉商标不予撤销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公共秩序,而又再无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则需要改变常规性思路,从严把握商业使用的证据。

                 六、妥善处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由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法律在作原则规定的同时,又必然有例外规定;在

             确立适用于一般情况的普遍性规则的同时,又允许特殊情况的存在。在法律适用
             中,法官既需要通过适用原则规定来维护统一性,又需要通过例外规定或者认可
             例外情形而灵活处置。没有原则和原则规定,就没有秩序,而没有例外规定和特
             殊对待,就没有灵活和具体情况下的公平。正如美国学者比克尔曾说:没有一个

             良好的社会能够是不讲原则的;也没有一个富有生机的社会是完全被原则支配的。
             在绝对多数情况下,需要同时考虑两个要求:指导性原则与权宜的妥协。在法律
             适用中我们必须妥善处理好一般与特殊、原则与例外的关系,实现原则性与灵活
             性的统一。

                  一般与特殊、原则与例外在任何时候都是避免不了的。从本质上讲,两者都
             是为了维护公平,但两者都要有“度”,超过“度”都会走向它的反面而导致不
             公平。就法律适用而言,强调一般情况下的一致性,是为了维护一般公平,即确
             保同类情况同等对待,同样案件同样裁判。但是,情况和事实是复杂多样的,如

             果绝对地作法律标准上的“一刀切”,无视一些特殊情况,同样也会导致不公平,
             因而需要例外和特殊。既要防止毫无差别的“铁板一块”、“一刀切”和“一视
             同仁”,又要防止“将普遍性淹没于特殊事例之中,原则被废黜了,特例被吹捧
             为至高无上”。如司法政策所言:裁判既要做到同等情形同等对待,在裁判中实

             现法律的一般正义,又要注意不同情形不同处理,确保具体案件的处理公平合理。
             个别正义是看得见和摸得着的,是活生生的现实。
                  一般与特殊、原则与例外的存在,表明了法律适用、案件裁判及实际问题处
             理的路径和方法的多样性,也表明善用方法对于妥善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在实践

             中我们有时可以感到,一些律师出于由利益所决定的立场,有时会抓住某种典型
             的路径不放,僵化地以此作为一律化的衡量标准;一些年轻法官受阅历和经验的
             局限,往往习惯性地寻找或者假定某种路径的权威性;某些学者从纯粹的学术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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