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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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Theory and Application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in the New Era


             执法所需的编制、装备、经费等基础配置,确保基层执法有充足资源。同时,加
             快综合执法数据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数据共享,实现

             数字赋能基层执法。
                  第三,强化镇街承接能力。首先,加大执法培训指导力度。由行业主管部门
             定期对镇街执法的办案流程、法律适用、文书使用等予以指导规范,实行“首案
             带办”“一案双审双查”机制;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和法律法规

             依据,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其次,规范镇街综合执法行为。实施行
             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裁量基准;构建四级行政
             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依托县镇两级司法部门对镇街综合执法进行全方位、全
             流程、常态化和长效化监督。最后,强化镇街法制审核工作。探索依托县(市)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统筹区域各领域法制审核力量,打造法制联合审查中心,实
             施县镇法制联合审查制度,增强镇街对行政处罚行为的审查能力。
                 (四)健全法规体系与明确法律依据
                  第一,健全综合行政执法的法规体系。在中央层面,适时推动制定《行政程

             序法》,以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和行政确认等执法事项的界限和规
             则进行统一规范;通过行政程序法推进行政法法典化。在地方层面,由于国家尚
             未制定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门法律,总结借鉴个别省份的探索经验,各省应尽快出

             台《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为省域综合执法改革提供统一的法律依据。同时,梳
             理归纳地方改革实践中的共性法制问题,编制省级《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形成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和委托执法事项清单。第二,明确镇街综合执法的法律
             依据。适时修订《地方组织法》,明确赋予乡镇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权。出

             台《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与运行规范》地方标准,明确基层综合行政执法
             机构的职责范围、建设运行的技术指标,统一镇街综合执法机构名称为“XX 镇(街
             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执法事权下放的法制衔接,适时启动《行政强制法》

             等相关法律修订,完善镇街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的上位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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