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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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Theory and Application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in the New Era
应数字治理特点的相对人程序权利保障制度才是优选方案,需要针对数字时代的
行政行为制定自动行政行为规则。数字治理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重要作
用,数字赋能社会治理,淘宝、京东等交易平台及滴滴等网约车平台承担部分监
管责任,获得所谓的私权力,相应减轻政府监管责任。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
系中,市场活力及社会自治能力提升,政府监管责任随之减小。在许可与监管的
关系中,政府监管能力增强,设定行政许可的必要性随之减小。因此,数字治理
促进市场、社会发挥作用,提升政府监管能力,设定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减小,不
少领域无必要设定行政许可,从严限制行政许可设定范围成为行政许可法的使命。
数字时代需要从控制行政处罚强度、限制处罚幅度和扩大过错责任原则三个
角度修改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威慑力由处罚强度、受处罚可能性两个重要因素
决定,发现违法行为的概率增大带来违法者受处罚的可能性提升,应降低处罚强
度。数字时代行政机关利用数字技术发现相对人违法的概率增大,应相应降低处
罚强度,特别是小额违法行为的处罚强度。梳理我国法律对罚款幅度的规定可以
发现,对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一般采取 5~10 倍的罚款,罚款高低值的倍率在
5~10 倍之间,如对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罚款 20~200 元,高低罚款数额为 10 倍倍率。
利用数字技术自动实施行政处罚,必然要求减少罚款高低限倍率,缩小罚款幅度。
考虑执法效率及行政机关证明相对人存在主观过错的困难度,2021 年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仍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
则。数字时代行政机关证明相对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的能力增强,难度减少,可
以扩大过错责任原则的适应范围。
四、数字时代行政程序的变化与行政程序法的发展
数字治理带来行政案件管辖、行政程序启动、证据材料提供与审查判断、行
政决定及公开方式的变化,需要再造行政流程,修改和完善行政程序规则。
(一)数字时代行政程序的变化
数字时代集中办理、异地办理、跨层级办理普遍推行,改变传统行政管辖关
系。依托一体平台和一体数据体系,行政行为名称、编码、依据、立案或者受理
条件、办理流程、需要收集证据材料、决定程序及公开方式均被格式化,各级各
类行政机关适用相同的行政程序规范、标准,不同渠道获取、形成的政务数据实
现同源和同步更新,行政行为在全国实现无差别办理。获得数据及技术支持,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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