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P. 32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Theory and Application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in the New Era


             应数字治理特点的相对人程序权利保障制度才是优选方案,需要针对数字时代的
             行政行为制定自动行政行为规则。数字治理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重要作
             用,数字赋能社会治理,淘宝、京东等交易平台及滴滴等网约车平台承担部分监

             管责任,获得所谓的私权力,相应减轻政府监管责任。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
             系中,市场活力及社会自治能力提升,政府监管责任随之减小。在许可与监管的
             关系中,政府监管能力增强,设定行政许可的必要性随之减小。因此,数字治理
             促进市场、社会发挥作用,提升政府监管能力,设定行政许可的必要性减小,不

             少领域无必要设定行政许可,从严限制行政许可设定范围成为行政许可法的使命。
                  数字时代需要从控制行政处罚强度、限制处罚幅度和扩大过错责任原则三个
             角度修改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威慑力由处罚强度、受处罚可能性两个重要因素

             决定,发现违法行为的概率增大带来违法者受处罚的可能性提升,应降低处罚强
             度。数字时代行政机关利用数字技术发现相对人违法的概率增大,应相应降低处
             罚强度,特别是小额违法行为的处罚强度。梳理我国法律对罚款幅度的规定可以
             发现,对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一般采取 5~10 倍的罚款,罚款高低值的倍率在
             5~10 倍之间,如对驾驶机动车闯红灯罚款 20~200 元,高低罚款数额为 10 倍倍率。

             利用数字技术自动实施行政处罚,必然要求减少罚款高低限倍率,缩小罚款幅度。
             考虑执法效率及行政机关证明相对人存在主观过错的困难度,2021 年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仍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

             则。数字时代行政机关证明相对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的能力增强,难度减少,可
             以扩大过错责任原则的适应范围。

                 四、数字时代行政程序的变化与行政程序法的发展

                  数字治理带来行政案件管辖、行政程序启动、证据材料提供与审查判断、行

             政决定及公开方式的变化,需要再造行政流程,修改和完善行政程序规则。
                 (一)数字时代行政程序的变化
                  数字时代集中办理、异地办理、跨层级办理普遍推行,改变传统行政管辖关

             系。依托一体平台和一体数据体系,行政行为名称、编码、依据、立案或者受理
             条件、办理流程、需要收集证据材料、决定程序及公开方式均被格式化,各级各
             类行政机关适用相同的行政程序规范、标准,不同渠道获取、形成的政务数据实
             现同源和同步更新,行政行为在全国实现无差别办理。获得数据及技术支持,跨



             24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