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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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行政法基础理论


                   (六)成为热点阶段(以《民法典》的颁布为标志)
                   《民法典》的颁布引起了行政法学界的高度关注。一方面,行政法学人探讨

               行政法与民法的关系,尤其行政法典对行政法所提出的要求和行政职能的重新定
               位等。有学者通过梳理认为,《民法典》有不少条文都涉及行政管理领域的问题,
               该范畴的探讨对行政法的实施和执行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更为重要的是,它
               将新时代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变成了热点问题,主流观点似乎认为公法与私法在相

               对区别的前提下有着互相融通、互相依赖的新的发展趋势:“随着私法渗入公法
               的程度不同,必然带来要么淡化公法传统,要么使公法的主流发生这样和那样的
               改变,而且‘公私协作背后既涉及行政政策工具的多样化、行政程序的改革、行

               政组织方式的变迁等行政法问题,更关系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部门与公众
               的关系、政府角色的重塑乃至民主正当性、效率等深层次问题’。”另一方面,
               行政法学人受到了《民法典》的刺激,认真反思行政法的法典化问题,诸多学者
               对行政法的法典化问题作了深度考量。同时行政法成典有着相应的必要性,尤其

               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当下,为行政法典的出台做了很好的时代呼唤。还有一
               点值得强调,行政法体系经过若干历史阶段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属于它的指导思
               想、基本原则、规范体系、部类划分,这些都使得行政法典的制定成为可能。穗

               积陈重曾经指出整理策略的法典编撰:“伴随法令累积以致极度烦杂,人民知其
               法令甚难,虽有才能学识之士专攻法律者,则易知悉法律。然其弊害正如古代不
               成文法时代所推行的‘民可使依之,不可使知之’的主义之时,法律知识亦成为
               法律家之专利,法律是所谓‘公开的秘密’,其意义不仅在于将之公诸天下,而

               且在于‘避免法律的不识’之原则,而一般人民实际上亦难以有知悉之能力。此
               时,立法者应将复杂之法令归类编辑,编成人民易知之题材的一部法典。”
                   总体而论,《民法典》的颁布使统一行政法典的制定变成了学界的热点问题,
               在行政法体系成为热点的这个历史阶段,行政法的法典化或者说行政基本法典的

               制定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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