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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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行政法理论与应用实践
             Theory and Application Practice of Administrative Law in the New Era


             等因素的影响而不同,如在少数民族地区,公共事务的地域性特征尤为明显,在
             一定程度上便形成了设定行政许可的地域性,即有些许可在一定区域之内需要,
             但其他区域便不需要。例如,2003 年《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 9 条确立了养

             犬登记与年检制度,未经登记和年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显然,该项
             行政许可是根据北京市城市文明发展和公共安全维护的需要而设立,其不可能同
             时适用于其他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具有明显的地域性。
                  3. 特定时代性

                  行政许可是针对特定时间和特定对象的客观情况而设立,与特定的时代背景
             紧密相连。随着社会经济的向前发展,人与自然的矛盾愈来愈突出,可持续发展、
             和谐社会等时代发展的战略,不仅成为国家政策制定的出发点,而且也成为设定

             行政许可的客观依据。例如,随着人民环保意识的逐步提升,有关影响生态环境
             的活动都应该经过相关主管机关的批准。我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明确规定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等,均须经过相关主管批准。概言之,
             从设定行政许可的逻辑起点谈起,我们不难看到,公共事务作为设定行政许可的

             客观依据,不仅具有自身领域的多重性,而且具有自身属性的多重性,从而保障
             设定行政许可的有效性、正当性和全面性。同时,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设定行
             政许可应该根据公共事务的客观属性与内容出发,以保障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满

             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我国《行政许可法》的出台从某种程度而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行
             政许可法》实施至今,行政许可行为虽得到较好规范,但是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
             如何确定的问题仍备受争议。行政许可设定事项的范围问题本质上也是公权力和
             私权利界限的问题,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划定过大,会导致政府对公民权利干预过

             宽;相反,可能会导致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失控。即使《行政许可法》第 12、13
             条一直存在范围不明确、不具体等方面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从许可设定的客观
             依据也即从其形式和实质上出发,理清行政许可设定的客观对象,引导行政许可

             机关依法进行许可,确保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满足公民对许可的要求。

                 二、行政许可设定公众参与制度建构

                  行政许可设定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许可设定权的主体在法定权限内,依照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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