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0 -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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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Legal Theory and Practice
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
综上所述,“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属于行政审判体制改革的过渡性制度
安排。”以集中管辖、交叉管辖等为代表的行政管辖试点改革则将会在试点改革
后经过总结进行有效的整合。而利用专门人民法院管辖跨行政区划行政案件将是
现在及将来一段时间内现在案件管辖的重点,而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向行政
区划法院改革则是未来发展的方向。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点改革后,经过修改法律
等方式对行政管辖制度进行确定性规定,既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之举,同时
也更有利于通过管辖制度保障程序正义。
第二节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概述
1. 行政诉讼的概念
在对行政诉讼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研究时,行政诉讼是最为基础的部分。最
近的几年中,我们国家没有统一定义行政诉讼,因为许多人都各持己见。不过行
政诉讼法主要是为了能够辅助法院行使权力以及审理国家机关侵权案件的这个观
点是深入人心的。无论是行政诉讼参加人进行诉讼活动还是法院审理案件的法官
都应该遵守行政诉讼法的规则。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行政诉讼参加人的权利和义
务以及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等,这些规则都是国家行使自己的权力时需要遵守的
规则。它能够起到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作用,对社会秩序起到维护的作用,它是
立足于我国宪法存在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文件。行政诉讼法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目
前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和民法、刑法有很大的差异,一般国家在规定实体法规范时
会规定程序法规范。刑法和民法中的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是分开的,因而有了民
法、民事诉讼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对独立的部门。但是行政诉讼法和民事
诉讼法有相同之处,它们都是由普通法院行使管辖权,没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
行政诉讼适用一般的程序或者诉讼原则。
2. 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能够分成三部分,主要有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以及逻辑这三方面
组成。在法律对人们产生影响的过程中就会自然而然形成法律关系。也可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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