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1 - 环境监测与污染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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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
将“符合相关法定规划”不作为环评的前置条件。
3.建议制定完善相关法律
核心制度理应取得核心地位,建议在尽快出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基
础上,启动《排污许可法》编制工作,明确拒不进行排污登记、登记信息不实、
不按时完成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建议减少环保管理制度,
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内容纳入《排污许可法》,彻底取消环保验
收;建议对环评制度进行重新评估、重新审视,据实对《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
重大调整,建议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排污许可法》的一个章节,将“未批
先建”不再作为环境违法行为,将环评审批文件不再作为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必要
条件,真正形成“一证式”环境管理,在法律层面理清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
价、环保验收的关系,真正降低排污单位负担,将“放管服”落到实处,让环保
制度更加切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改革分析
一、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进展与成效
(一)政策 / 战略 / 区域环评快速推进
《改革方案》提出,深入开展战略环评,强化战略环评应用,开展政策环
评试点,逐步建立“三线一单”管理机制。《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
案》(环办环评〔2018〕23 号)提出 2020 年完成区域环评(“三线一单”)成
果入库。“十三五”期间,政策环评试点研究取得了积极进展。生态环境部组织
完成了能源、农业、石化等行业的产业政策和中西部地区人口就近城镇化、城乡
一体化等城镇化政策环境影响分析试点研究,印发了《经济、技术政策生态环境
影响分析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590 号)。战略环评工作有
序推进,完成了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区域以及长江经济带等重点地区产
业发展战略环评,对推进相关地区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
作用。“三线一单”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快速推进,第一批开展“三线一单”工作
的长江经济带 11 省(市)及青海省相继发布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方案或实施意见;第二批 19 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三线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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